線上遊戲「私服」 不違著作權 - 專利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13-05-02T22:02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uly (遊歷)》之銘言:
: 以架設私服的情況,就算伺服器程式是使用解析溝通訊息自己做出來的。
: 玩家還是要客戶端阿,玩家跑遊戲的聲音、圖像、程式全都是原作的著作權。
: 私服架設者,至少有isp侵權責任,我是認為就算不用isp侵權責任來主張,
: 私服架設者的商業模式完全需要依賴原作的客戶端軟體,也可謂侵權了。

針對這一部分所謂的侵權是指違反著作權嗎?

我節錄自原新聞的判決書內容

判決書原文 http://ppt.cc/sr14

(八)另告訴人主張被告私服上非法盜拷官網之圖片云云,惟查,
本案被告之伺服器端遊戲主程式與告訴人相同(但未必拷貝
自告訴人之程式,此部分已說明如上),而玩家端之遊戲程
式復為玩家自告訴人取得正版光碟或自其官網下載安裝而來
,實質上而言,官網與私服唯一之差別,僅在於導引登入伺
服器之IP位址不同,是以,遊戲畫面所呈現之圖片自然相同
,而圖片所以相同,係因相同之程式在運作下自然產生,此
為當然之理,非被告刻意重製其中某一圖片,否則被告即必
須自行繪圖、自行撰寫主程式以使呈現之畫面有所不同,此
與架設私服者所企圖者並不相同。 (以下略)


(九)綜觀上述說明,可知本案公訴人及告訴人均無法證明被告伺
服器端之遊戲主程式係非法重製自告訴人之著作,而玩家端
之遊戲程式復為告訴人所發行之正版軟體,則就玩家端之遊
戲程式而言,實無法證明被告有非法重製之行為。至登入程
式部分,被告架設私服所需變更之部分,僅有IP位址參數,
而IP位址參數並非著作權法所保護之所謂文學、科學、藝術
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非著作權法保護之客體(著作),
則縱使被告有變更登入IP位址參數之行為,亦不應認為係「
著作」之「改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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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專利

All Comments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3-05-07T14:04
這case是法條與證據對不上,心證有說的很清楚,應該不是公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3-05-11T21:44
訴人的問題,要問官網法務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13-05-13T03:34
如果再一次,覺得看看會不會無罪?
不過我有跟我公司資深RD討論過,他認為PATCH中不能任意更
Cara avatar
By Cara
at 2013-05-17T20:25
改參數,以他的認知,這算"改作" XD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13-05-20T05:18
就這個case,我個人覺得98舊法91-1似乎應該比91-2好用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13-05-25T01:39
我覺得智院法官的確有比較用心在判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3-05-28T15:58
確實有用心,判決書最下方還有附件解釋清楚私服運作原理
Tom avatar
By Tom
at 2013-06-01T00:14
這個案子最可惜的是伺服器端主程式沒有證據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13-06-02T00:57
嗯,伺服器在國外比較麻煩,特別是在中國大陸,...

線上遊戲「私服」 不違著作權

Ingrid avatar
By Ingrid
at 2013-05-02T11:27
※ 引述《uly (遊歷)》之銘言: : 先不去看這個案子的個案 先討論架設私服這件事 : Lotus v. Borland這個案子主要是使用者介面之爭 : 我看著其他人的軟體介面 沒參考對方原始馬 全部自己重寫 作出一模一樣的東西 : 是不侵犯著作權的 該案也影響軟體公司轉向求專利保護 : 板友說的模擬器 ...

美專相關問題詢問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3-05-02T09:17
話說...! 不才待的事務所明日有美國代理人來訪 我應該會向他詢問 有沒有什麼技巧可以在同件專利申請 (1)物與其相關方法之專利 (2)一個廣義概念發明下(獨立項),包含多個不同實施例的附屬項 而避免官方來函要求 限制/選擇 (似乎MPEP有規定??)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一些辦理美專相關實務的問題想問 ...

線上遊戲「私服」 不違著作權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13-05-02T08:54
先不去看這個案子的個案 先討論架設私服這件事 Lotus v. Borland這個案子主要是使用者介面之爭 我看著其他人的軟體介面 沒參考對方原始馬 全部自己重寫 作出一模一樣的東西 是不侵犯著作權的 該案也影響軟體公司轉向求專利保護 板友說的模擬器 應該是指使用網路監聽軟體 分析網路遊戲中間的溝通( ...

線上遊戲「私服」 不違著作權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13-05-02T01:42
美國在 1996 年有一個關鍵的訴訟案, 這個訴訟案確認了程式的著作權不會延展到程式功能的輸出內容或格式。 http://en.wikipedia.org/wiki/Lotus_v._Borland 也就是說, 如果你是用自己創作的程式碼, 達到相同或類似的輸出效果, 那並不會侵犯到你所模擬的對象程式的著 ...

[問題]韓國專利轉讓一問

Rae avatar
By Rae
at 2013-05-01T21:35
想請教各位前輩們,韓國專利權轉讓所需要的文件跟費用等等 先上網查了一下,好像需要公證? 如果要把專利權轉讓給另一家公司或個人,需要的文件是1.讓與人跟受讓人的資料2.委託書3.公證文件,如果專利權人非韓國人需要國籍證明嗎? 請問各位前輩,是否還需要什麼文件? 是兩方都各簽一份嗎? 請問申請權的轉讓跟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