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申報 文件後天前送出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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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今年利用網路申報所得稅的民眾注意囉!10日以前民眾可將列舉扣除、特別扣除、以及扶

養證明等相關文件就近送到各稽徵所。11日開始各稽徵所就不跨區收件,民眾必須將相關

證明文件親自或郵寄到戶籍所在地稽徵所。

今年個人綜合所得稅有超過102萬戶利用網路申報,國稅局官員提醒,不論是列舉扣除或

是標準扣除的民眾,如果申報時提出教育、殘障等特別扣除額、保險費、捐贈等列舉扣除

額,或是申報扶養親屬的民眾,最好在10日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送到各稽徵所。

如果民眾過了10日才遞送相關證明文件,扣除額部分有可能遭到剔除,導致補稅或無法退

稅。

【2004/06/08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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