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all,
小弟第一次合併申報家母所得(撫養),
今年每個人自己有27.2萬的免稅額度(包含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與薪資扣除額),
請問如果將家母的收入全部合併進來, 是不是也能享有第二個27.2萬的免稅額度?
還是只能有免稅額+標準扣除額, 而不能包含薪資扣除額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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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第一次合併申報家母所得(撫養),
今年每個人自己有27.2萬的免稅額度(包含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與薪資扣除額),
請問如果將家母的收入全部合併進來, 是不是也能享有第二個27.2萬的免稅額度?
還是只能有免稅額+標準扣除額, 而不能包含薪資扣除額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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