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http://www.tipo.gov.tw/ct.asp?xItem=454892&ctNode=7452&mp=1
立法委員李貴敏、丁守中、薛凌及許忠信,針對專利法第32條、第41條、第97條、第116條
及第159條所提「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於102年5月3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條文
自公布日施行。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檔,正式條文以總統公布為準。
檔案下載: 1020531專利法3讀通過條文.docx
http://www.tipo.gov.tw/dl.asp?filename=3631557171.docx
簡單摘要: 1. 發明新型一案兩請 改為接續制並應於提申時申報
2. 恢復故意侵權之三倍懲罰性賠償
3. 新型專利未提示技術報告 不得進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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