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單經管理員簽收 視為合法送達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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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林政鋒/高雄報導

稅捐機關指出,都會民眾很多是住在公寓大廈或大樓,相關的稅單如果經由管理員簽收,

就視為合法送達,納稅人不能以沒有收到稅單而迴避責任。

高雄市稅捐處主秘陳財源表示,面對都會化的人口結構,經常會有民眾抱怨,指稱並未接

獲任何繳納稅款通知,因此無法如期繳稅等,但稅捐機關卻逕將納稅人的存款、薪資等強

制執行假扣押,嚴重影響個人聲譽。

陳財源說,這些個案經稅捐處仔細查證後,發現納稅人未居住在戶籍所在地,但稅單已送

達戶籍地,並且經大廈管理員簽收,依行政程序法的規定,即「視為合法送達」,這種情

況下,逾期繳納稅款自然會被強制執行。

【2004/08/0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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