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集中辦公 分攤費須附明細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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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埔王先生問:營利事業與其關係企業集中辦公,其共同費用之分攤應提示那些憑證以憑

認列?

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答覆:應由持有費用憑證之營利事業出具共同費用計算明細表,列

明分攤共同費用之對象、內容及分攤基礎。各關係企業應憑持有費用憑證之營利事業出具

以其為抬頭之共同費用憑證影本及計算明細表列支。但憑證繁多者,得報經該管稽徵機關

核准免檢附該項憑證影本。

【2009/07/0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50100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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