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稅大赦猛藥 救命? 要命? - 所得稅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05-07-13T10:48
at 2005-07-13T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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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大赦猛藥 救命? 要命?
■ 記者 陳美珍
當最低稅負制決定放棄國人的海外所得這一塊時,即已象徵性宣告,政府想對長期處於
免稅狀態的海外所得課稅,無疑已是遙不可及的事。
不過,就在最低稅負制即將定稿前夕,陳水扁總統卻突然宣布,政府考慮採取「租稅大
赦」手段,引導國人將海外資金匯回國內。總統這項宣示,使得原本潛藏未發的稅改矛
盾,又被迫端上了檯面。
租稅大赦是一劑必須謹慎使用的猛藥,一旦用錯時機或方法,只會重創國人對稅制公平
的信仰與對政府威信的期待。「租稅大赦」在幾次稅制改革的過程中,都有工商業者向
政府提出建言,但始終都只停留在口說階段,沒有實際到達行動的層次。主要的原因,
就是找不出實施租稅大赦的有力理由。
然而,陳總統在稅改前夕提出「租稅大赦」的構想,令人不得不聯想政策是否有變,並
質疑租稅大赦的時機是否正確。
回顧90年8月間,政府舉辦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時,工商業者當時即已提出租稅大赦的訴
求。而最近的一次,則是財政部長林全推動最低稅負制,原本要將國人享有免稅的海外
所得納入課徵稅基,卻因府院對海外所得課稅仍有疑慮,認為如果沒有輔以「租稅大赦
」等配套措施,貿然對國人海外所得課稅,恐將引來無可預期的後果。
然而,財政部在即將完成的最低稅負制方案中,對於海外所得這一塊長期坐享免稅利益
的項目,卻妥協了。外界嘩然之餘,嚴厲批評財政部讓最低稅負留下最嚴重的敗筆,但
財政部長林全只低調表示,因為海外所得課稅會有一些負面效果,若包括「租稅大赦」
等配套措施沒有設想清楚,要將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課徵,也會有危險。
林全也安慰企盼改革者,未來或許可以將海外所得課稅的問題,回歸到所得稅法解決。
林全是務實的稅制改革者,他顯然已經看到海外所得納入課稅的困難度。實際上,租稅
大赦要不要施行,純屬政策問題,赦免規模大小,就看當權者相對希望達到的效果是什
麼。以海外所得而言,過去長期享有免稅,不知多少有能力的高所得者,將在海外賺的
錢滯留在祖國的大門外,就是不匯回來。所以若要引導海外資金回台,租稅大赦不能只
有赦免所得稅,包括遺產稅或可能衍生的贈與稅,都要同步考量赦免的必要。
政府若只在最低稅負中,搭配租稅大赦的赦免條文,充其量只是讓高所得者海外所得未
來不必蒙受遭稅捐機關死纏爛打查稅的困擾,不過,一旦海外所得課了稅,未來若在查
稅過程中發現張冠李戴的帳目,加上遺產及贈與稅沒有同步修改,海外所得即使在所得
稅法上擁有大赦的待遇,稅捐機關還是可以從遺產及贈與稅中把「稅」找回來,這樣的
結果仍會讓擁有海外所得或資產的人,心生疑慮。
高所得者只要看不到政府釋放高度的租稅大赦善意,是絕無可能讓自己的海外資產曝光
。政府口中講的租稅大赦與工商業界、高所得者所要的租稅大赦期待是否相同,本身有
沒有矛盾,不是各自表述就可以,還要坐下來談才知道。若政府肯給的,與納稅人想要
的不一致,縱使租稅大赦是一條改革便道,也不代表雙方都能走得下去。
政府同時也必須注意,人民期待的稅改,不是一再對高所得者或工商業界放水的改革。
租稅大赦可以解決的是政府與工商團體與高所得者之間的問題,卻不一定能給長年誠實
繳稅者一個合理的交代。租稅大赦說說容易,要做,必須謹慎小心。
【2005/07/1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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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是大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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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 陳美珍
當最低稅負制決定放棄國人的海外所得這一塊時,即已象徵性宣告,政府想對長期處於
免稅狀態的海外所得課稅,無疑已是遙不可及的事。
不過,就在最低稅負制即將定稿前夕,陳水扁總統卻突然宣布,政府考慮採取「租稅大
赦」手段,引導國人將海外資金匯回國內。總統這項宣示,使得原本潛藏未發的稅改矛
盾,又被迫端上了檯面。
租稅大赦是一劑必須謹慎使用的猛藥,一旦用錯時機或方法,只會重創國人對稅制公平
的信仰與對政府威信的期待。「租稅大赦」在幾次稅制改革的過程中,都有工商業者向
政府提出建言,但始終都只停留在口說階段,沒有實際到達行動的層次。主要的原因,
就是找不出實施租稅大赦的有力理由。
然而,陳總統在稅改前夕提出「租稅大赦」的構想,令人不得不聯想政策是否有變,並
質疑租稅大赦的時機是否正確。
回顧90年8月間,政府舉辦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時,工商業者當時即已提出租稅大赦的訴
求。而最近的一次,則是財政部長林全推動最低稅負制,原本要將國人享有免稅的海外
所得納入課徵稅基,卻因府院對海外所得課稅仍有疑慮,認為如果沒有輔以「租稅大赦
」等配套措施,貿然對國人海外所得課稅,恐將引來無可預期的後果。
然而,財政部在即將完成的最低稅負制方案中,對於海外所得這一塊長期坐享免稅利益
的項目,卻妥協了。外界嘩然之餘,嚴厲批評財政部讓最低稅負留下最嚴重的敗筆,但
財政部長林全只低調表示,因為海外所得課稅會有一些負面效果,若包括「租稅大赦」
等配套措施沒有設想清楚,要將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課徵,也會有危險。
林全也安慰企盼改革者,未來或許可以將海外所得課稅的問題,回歸到所得稅法解決。
林全是務實的稅制改革者,他顯然已經看到海外所得納入課稅的困難度。實際上,租稅
大赦要不要施行,純屬政策問題,赦免規模大小,就看當權者相對希望達到的效果是什
麼。以海外所得而言,過去長期享有免稅,不知多少有能力的高所得者,將在海外賺的
錢滯留在祖國的大門外,就是不匯回來。所以若要引導海外資金回台,租稅大赦不能只
有赦免所得稅,包括遺產稅或可能衍生的贈與稅,都要同步考量赦免的必要。
政府若只在最低稅負中,搭配租稅大赦的赦免條文,充其量只是讓高所得者海外所得未
來不必蒙受遭稅捐機關死纏爛打查稅的困擾,不過,一旦海外所得課了稅,未來若在查
稅過程中發現張冠李戴的帳目,加上遺產及贈與稅沒有同步修改,海外所得即使在所得
稅法上擁有大赦的待遇,稅捐機關還是可以從遺產及贈與稅中把「稅」找回來,這樣的
結果仍會讓擁有海外所得或資產的人,心生疑慮。
高所得者只要看不到政府釋放高度的租稅大赦善意,是絕無可能讓自己的海外資產曝光
。政府口中講的租稅大赦與工商業界、高所得者所要的租稅大赦期待是否相同,本身有
沒有矛盾,不是各自表述就可以,還要坐下來談才知道。若政府肯給的,與納稅人想要
的不一致,縱使租稅大赦是一條改革便道,也不代表雙方都能走得下去。
政府同時也必須注意,人民期待的稅改,不是一再對高所得者或工商業界放水的改革。
租稅大赦可以解決的是政府與工商團體與高所得者之間的問題,卻不一定能給長年誠實
繳稅者一個合理的交代。租稅大赦說說容易,要做,必須謹慎小心。
【2005/07/1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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