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助理,年終被算進薪資所得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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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我是學校的研究助理,今年才知道,原來年終不到起扣抵點69000多..

是不用課稅的,但是我學校的扣繳憑單把年終也算進薪資所得,所以用自然人憑證

上面的薪資所得也就是包括年終的金額(但學校沒有事先扣稅)。

請問

1.要如何把年終這項從薪資所得中跳出來,讓他不被課到稅。

是必須現場報稅,然後提出扣繳憑單裡有年終的證據嗎?(郵局存簿上有被註明"年終"

2.我前兩年不知道我的年終可以不用課稅,都當薪資所得去扣稅了,可以要回來嗎?

希望有經驗的朋友能給我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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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elly avatarKelly2013-05-03
年終本來就是薪資所得阿 不到起扣點只是不用先扣繳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5-06
免扣繳≠免稅, 其它如樓上所說
Agatha avatarAgatha2013-05-11
還是..一樣先報稅,之後再辦退稅??
喔喔,所以是本來就要扣稅?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3-05-11
原來是我搞錯了,之前的報法沒錯,感謝樓上兩位解答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3-05-12
應該是不用先扣繳稅款,並不是不用課稅,兩者意義不同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3-05-12
沒注意到已有正解,請忽略我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