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先看過FAQ但還是有點不太確定
想請問大家
爸媽都未滿60,岳母也未滿60
爸爸有約10萬薪資所得,有利息所得
媽媽有殘障手冊
岳母算是打零工(所以沒有扣繳憑單),有利息所得
今年報稅打算由弟弟申報扶養爸爸,我和太太申報撫養媽媽與岳母
1.爸爸薪資所得超過82000的免稅額,還能被弟弟申報扶養嗎?還是爸爸需要獨立自行
報稅?
2.我申報撫養岳母,那需要勾選"無謀生能力"嗎?只需要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嗎?
還需要提供其他的證明嗎?
3.捐贈方面,捐贈證明若開的是太太的名字,可是我用我個人的自然人憑證時,無法設定太太,
而只能設定自己,所以不論是夫妻誰捐贈的,只要全部加總在我名下就好嗎?
4.爸媽岳母的薪資所得,利息所得,健保費及保險費都要一併計算進去嗎?
5.何時可以確認自己申報是否正確?何處可查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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