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宣明智贈與稅的一則新聞?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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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這篇新聞
被指逃漏稅 宣明智告輸國稅局
http://goo.gl/OmokTl
(連結為蘋果日報)

下面這段看不懂

國稅局則認為,宣明知將取得七千餘萬元股息,應領款後再贈送,卻採《遺贈稅法》「信
託孳息」優惠稅率,僅付七百餘萬元贈與稅,未依「一般贈與」繳稅二千七百多萬元。

我的問題是,宣明智已經採取了符合另一個法令 遺贈稅法的信託孳息 優惠稅率
為何不行?
那樣那個法條不就沒有用
為何他是一定要符合一般贈與?
或是其實他不符合信託孳息的優惠稅率規定?
(這些大老闆的避稅手法 不是會問過律師符合法令?為何還會被抓?)

謝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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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5-10-06
可以看一審判決,台北高行102年度訴字第1198號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5-10-08
董事會決議分配股利之後,他才訂信託契約。
Lily avatarLily2015-10-12
而不是給了信託財產之後,才生的孳息。
Puput avatarPuput2015-10-17
對大老闆來說,這一點小錢不會自己處理吧
Linda avatarLinda2015-10-21
感謝解惑。所以他如果在公布配息前信託就會符合優惠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