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有開,但是沒給消費者的情況算逃稅?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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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小弟有個問題想發問

有個親戚是在賣手機的
因為手機商非常討厭有人破壞市場行情
但是親戚其實也只是小手機行而已
如果不讓價格有點競爭力一點,根本就沒辦法生存

所以通常都會給客人優惠價,卻又很怕客人拿著發票去告發
若被廠商發現的話,就會被擋貨(也就是無法進貨的意思)
所以我就想,反正發票開都是開
只要國稅局拿得到這筆稅就可以了吧
有規定一定要給消費者嗎?
如果每筆都很誠實地開,但是只是不給消費者
這樣會算逃漏稅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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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3-24
客戶會想要發票吧,退貨、對獎、確任保固效力,而且沒
給客戶發票,被國稅局知道,他們會認為公司是想逃漏稅
,後來才補開發票之類的!客戶超喜歡去投訴的!特別是
Gary avatarGary2017-03-29
手開二聯、三聯發票只要在申報前都可以開發票出去。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04-02
如果品名不寫產牌,只寫『手機』兩個字,就比較不會被
發現是拉低價格了吧?
Kama avatarKama2017-04-02
有開沒給一樣罰5%,稅稽法44條,未依規給與憑證;前提,有
當期有申報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04-07
寫錯法條,申報期前未給發票是營業稅52條
Doris avatarDoris2017-04-08
QQ,這個政府甚麼都辦不好,就只有查稅最厲害....
Callum avatarCallum2017-04-09
應給未給、應取未取、應保存未保存,都有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