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croOptics (糟糕信砍錯了 請再寄)》之銘言:
: ※ 引述《jingming (勁)》之銘言:
: : 請問權利項的寫法
: : 1. ......包括:
: : 一第一OO層,其中.......;
: : 一第二OO層,其中.......。
: :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其中該第一OO層與該第二OO層的材料係選用
: : 相同材料。
: :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術之......,其中該第一OO層與該第二OO層的材料係選用
: : 不同材料。
: : 2與3的寫法,如果改寫為
: :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術之......,其中該第一OO層與該第二OO層的材料係選用
: : 相同材料或不同材料。
: : 請問分開寫與合在一起寫有不一樣的效果嗎? 還是只是撰稿的字數變多而已哩?
: : 謝謝大家的回答!!
: 解釋申請專利範圍時 附屬項應包含獨立項之所有技術特徵
: 第一種寫法 有三個範圍
: 1+2
: 1+2+12為相同材料
: 1+2+12為不同材料
So?
被限縮的小範圍附屬項如果被駁 管他幾個範圍? 獨立項1+2自然也被駁
: 第二種寫法
: 就只有一個範圍 1+2
不是吧 不是這樣
我也贊成不要 "或"字表達, 因為"或"字本身就帶有不確定的意思
這個或那個 到底是哪個?
申請專利範圍要盡可能的"明確" 而不是不明確
審查時 沒有被挑出"或"的議題 是因為如果可以駁掉該項次
自然不用跟你討論 用"或"到底何不合適 不用廢話一堆
: 第二個根本就是同一
: 實務上很多人寫
: 大於等於小於
: 任意形狀
: 任意尺寸
: 都是同樣的道理
: 就算您認為兩個不一樣 也是只有兩個範圍
這部分我看不太懂
: 小弟不是專利師
: 基準也不熟
: 只是丟給個問題
: 審查 前案為1+2 那第二個可以OA嘛 第一個可以OA嗎 單一性呢
這部分我也看不太懂
審查時 可以只針對獨立項發OA, 所以你的問題是?
這裡跟單一性也沒啥關係
: 舉發 兩個範圍和三個範圍 相同嘛
實審與舉發是兩個不同階段
: 更正 兩個可以修成三個嘛
: 訴訟 前面的問題都要碰到
: 這個就見人見智了 更重要的是到底這個發明中材料到底是什麼地位
: 值得花一個項次來佈局嘛 還是讓出錢的人看的爽 2就不用寫了
: 如果這個材料有附著性的問題等 小弟覺得1或許有必要
: 所以寫申請專利範圍是先有佈局的需要再構思寫法
: 會寫大於小於等於的 任意形狀的 大概都是為寫而寫
: 小弟看來 出發點就大大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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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jingming (勁)》之銘言:
: : 請問權利項的寫法
: : 1. ......包括:
: : 一第一OO層,其中.......;
: : 一第二OO層,其中.......。
: :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其中該第一OO層與該第二OO層的材料係選用
: : 相同材料。
: :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術之......,其中該第一OO層與該第二OO層的材料係選用
: : 不同材料。
: : 2與3的寫法,如果改寫為
: :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術之......,其中該第一OO層與該第二OO層的材料係選用
: : 相同材料或不同材料。
: : 請問分開寫與合在一起寫有不一樣的效果嗎? 還是只是撰稿的字數變多而已哩?
: : 謝謝大家的回答!!
: 解釋申請專利範圍時 附屬項應包含獨立項之所有技術特徵
: 第一種寫法 有三個範圍
: 1+2
: 1+2+12為相同材料
: 1+2+12為不同材料
So?
被限縮的小範圍附屬項如果被駁 管他幾個範圍? 獨立項1+2自然也被駁
: 第二種寫法
: 就只有一個範圍 1+2
不是吧 不是這樣
我也贊成不要 "或"字表達, 因為"或"字本身就帶有不確定的意思
這個或那個 到底是哪個?
申請專利範圍要盡可能的"明確" 而不是不明確
審查時 沒有被挑出"或"的議題 是因為如果可以駁掉該項次
自然不用跟你討論 用"或"到底何不合適 不用廢話一堆
: 第二個根本就是同一
: 實務上很多人寫
: 大於等於小於
: 任意形狀
: 任意尺寸
: 都是同樣的道理
: 就算您認為兩個不一樣 也是只有兩個範圍
這部分我看不太懂
: 小弟不是專利師
: 基準也不熟
: 只是丟給個問題
: 審查 前案為1+2 那第二個可以OA嘛 第一個可以OA嗎 單一性呢
這部分我也看不太懂
審查時 可以只針對獨立項發OA, 所以你的問題是?
這裡跟單一性也沒啥關係
: 舉發 兩個範圍和三個範圍 相同嘛
實審與舉發是兩個不同階段
: 更正 兩個可以修成三個嘛
: 訴訟 前面的問題都要碰到
: 這個就見人見智了 更重要的是到底這個發明中材料到底是什麼地位
: 值得花一個項次來佈局嘛 還是讓出錢的人看的爽 2就不用寫了
: 如果這個材料有附著性的問題等 小弟覺得1或許有必要
: 所以寫申請專利範圍是先有佈局的需要再構思寫法
: 會寫大於小於等於的 任意形狀的 大概都是為寫而寫
: 小弟看來 出發點就大大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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