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寄的節稅分享 - 所得稅

By Xanthe
at 2005-06-25T19:56
at 2005-06-25T19:56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ojh (徵人!!)》之銘言:
: 以下文章是朋友可憐我今年繳太多稅轉寄給我的XD
: 花了一些時間看過並拿出自己扣繳憑單和股利憑單再算過後
: 確定它是對的,而且並不難辦到,就分享給大家了~
: 希望對大家明(後)年有幫助~
: 文章開始分隔線文章開始分隔線文章開始分隔線文章開始分隔線文章開始分隔線
: 節稅不是有錢人的權利
: 各位中華民國累的像狗一樣的上班族們
: 剛剛才過完報稅的季節
: 想必各位一定因為領取微薄的薪水還要繳個好幾萬元的稅感到鬱悶萬分
: 其實我們國家自從87年起實施兩稅合一後
: 就有一個不但可以不用繳稅而且還可以退稅的撇步
: 不過這個方法對適用稅率越低的人效果越大
: 如果你的課稅所得在1,980,000以上(適用稅率30%)
: 這個方法對你就沒有什麼用了
: 兩稅合一的意思簡單的說是企業繳的稅款可以當作股東繳的稅
: 舉例來說:
: A公司九三年賺了一百萬元
: 需繳納二十五萬的稅款(公司稅率25%)
: 稅後盈餘為七十五萬
: 股東可扣抵稅額比率33.33%(25萬/75萬)
: 假設小明是股東之一
: 九四年分配到三十萬的稅後盈餘
: 這三十萬的盈餘其實還帶有十萬的股東可扣抵稅額(股利總額400,000)
: 若小明是個跟你我一樣的上班族
: 月薪50,000元(年薪600,000)
: 那小明的課稅所得將是
: 807,000(600,000-免稅額74,000 - 標準扣除額44,000 - 薪資特別扣除額75,000 +
: 股利總額400,000)
: 需繳納綜合所得稅79,010(才賺這麼一點就要交這麼多稅,嚇死人)
: 但是A公司已經先幫小明繳了100,000的股東可扣抵稅額
: 所以小明九四年的所得不但一毛稅都不用繳
: 阿扁政府還要退20,990的稅給他
: 爽吧!!
這是一篇誤導他人的文章
請不要再傳閱下去了
股東可扣抵稅額就是政府已對股東扣繳的稅款
換個方向來思考
小明的投資收入是40萬
政府先依照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稅率25%扣繳後(扣繳10萬)
小明最後拿到30萬
假設小明適用的稅率只有13%
這40萬的收入應該只要繳40萬*13%=5.2萬的稅
政府卻扣繳了10萬的稅
所以政府要退還小明10萬-5.2萬=4.8萬的稅
政府退還多扣繳的稅有這麼值得高興嗎
更有趣的來了
這篇文章提到
那小明的課稅所得將是
807,000(600,000-免稅額74,000 - 標準扣除額44,000 - 薪資特別扣除額75,000 +
股利總額400,000)
需繳納綜合所得稅79,010(才賺這麼一點就要交這麼多稅,嚇死人)
其實是84470
但是A公司已經先幫小明繳了100,000的股東可扣抵稅額
所以小明九四年的所得不但一毛稅都不用繳
阿扁政府還要退20,990的稅給他
15530
順便附上計算過程
乍看之下很有道理
可是各位客倌仔細看看阿
如果小明沒有投資A公司的話
結果將如何呢
小明的課稅所得407000
(600,000 - 免稅額74,000 - 標準扣除額44,000 - 薪資特別扣除額75,000)
綜所稅"只有"31910
文章中提到
須繳納綜合所得稅84470(才賺這麼一點就要交這麼多稅,嚇死人)
~~~~~~~~~~~~~~~~~~~~~~~~~~~~~~~~~~~~~~~~~~~~~~~~~~~~~~~~~
多出來的稅84470-31910=52560(比本來要繳的稅多出快2倍,嚇死人)
還不是為了該作者所謂的避稅投資而來的
至於為什麼到最後除了31910的稅不用繳外
還可以退15530
那是因為政府對小明的投資所得多扣繳了4.8萬的稅
除了31910不用繳外 當然還要再退15530阿
ps因為40萬的投資所得跨越了兩層課稅級距
所以31910+15530不等於4.8萬
--
: 以下文章是朋友可憐我今年繳太多稅轉寄給我的XD
: 花了一些時間看過並拿出自己扣繳憑單和股利憑單再算過後
: 確定它是對的,而且並不難辦到,就分享給大家了~
: 希望對大家明(後)年有幫助~
: 文章開始分隔線文章開始分隔線文章開始分隔線文章開始分隔線文章開始分隔線
: 節稅不是有錢人的權利
: 各位中華民國累的像狗一樣的上班族們
: 剛剛才過完報稅的季節
: 想必各位一定因為領取微薄的薪水還要繳個好幾萬元的稅感到鬱悶萬分
: 其實我們國家自從87年起實施兩稅合一後
: 就有一個不但可以不用繳稅而且還可以退稅的撇步
: 不過這個方法對適用稅率越低的人效果越大
: 如果你的課稅所得在1,980,000以上(適用稅率30%)
: 這個方法對你就沒有什麼用了
: 兩稅合一的意思簡單的說是企業繳的稅款可以當作股東繳的稅
: 舉例來說:
: A公司九三年賺了一百萬元
: 需繳納二十五萬的稅款(公司稅率25%)
: 稅後盈餘為七十五萬
: 股東可扣抵稅額比率33.33%(25萬/75萬)
: 假設小明是股東之一
: 九四年分配到三十萬的稅後盈餘
: 這三十萬的盈餘其實還帶有十萬的股東可扣抵稅額(股利總額400,000)
: 若小明是個跟你我一樣的上班族
: 月薪50,000元(年薪600,000)
: 那小明的課稅所得將是
: 807,000(600,000-免稅額74,000 - 標準扣除額44,000 - 薪資特別扣除額75,000 +
: 股利總額400,000)
: 需繳納綜合所得稅79,010(才賺這麼一點就要交這麼多稅,嚇死人)
: 但是A公司已經先幫小明繳了100,000的股東可扣抵稅額
: 所以小明九四年的所得不但一毛稅都不用繳
: 阿扁政府還要退20,990的稅給他
: 爽吧!!
這是一篇誤導他人的文章
請不要再傳閱下去了
股東可扣抵稅額就是政府已對股東扣繳的稅款
換個方向來思考
小明的投資收入是40萬
政府先依照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稅率25%扣繳後(扣繳10萬)
小明最後拿到30萬
假設小明適用的稅率只有13%
這40萬的收入應該只要繳40萬*13%=5.2萬的稅
政府卻扣繳了10萬的稅
所以政府要退還小明10萬-5.2萬=4.8萬的稅
政府退還多扣繳的稅有這麼值得高興嗎
更有趣的來了
這篇文章提到
那小明的課稅所得將是
807,000(600,000-免稅額74,000 - 標準扣除額44,000 - 薪資特別扣除額75,000 +
股利總額400,000)
需繳納綜合所得稅79,010(才賺這麼一點就要交這麼多稅,嚇死人)
其實是84470
但是A公司已經先幫小明繳了100,000的股東可扣抵稅額
所以小明九四年的所得不但一毛稅都不用繳
阿扁政府還要退20,990的稅給他
15530
順便附上計算過程
乍看之下很有道理
可是各位客倌仔細看看阿
如果小明沒有投資A公司的話
結果將如何呢
小明的課稅所得407000
(600,000 - 免稅額74,000 - 標準扣除額44,000 - 薪資特別扣除額75,000)
綜所稅"只有"31910
文章中提到
須繳納綜合所得稅84470(才賺這麼一點就要交這麼多稅,嚇死人)
~~~~~~~~~~~~~~~~~~~~~~~~~~~~~~~~~~~~~~~~~~~~~~~~~~~~~~~~~
多出來的稅84470-31910=52560(比本來要繳的稅多出快2倍,嚇死人)
還不是為了該作者所謂的避稅投資而來的
至於為什麼到最後除了31910的稅不用繳外
還可以退15530
那是因為政府對小明的投資所得多扣繳了4.8萬的稅
除了31910不用繳外 當然還要再退15530阿
ps因為40萬的投資所得跨越了兩層課稅級距
所以31910+15530不等於4.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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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5-06-29T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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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5-07-04T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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