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晚安!
開始學習投資理財不到一年,目前存款半桶金不到,
今年有了寶寶,家中長輩見夫妻兩人收入不高,算過得去(十萬不到),
便贈與一商辦,每月可收租三萬,以緩解育兒經濟之壓力。
這三萬目前全數用於小孩身上(生活開銷、學費、活存、定期定額ETF。)
現與家人同住(郊區山邊透天),房子格局小,僅有一房,
夫妻二人皆有共識,希望能有自己的房子,讓寶寶有自己的房間。
現有個機會買房(都更預售屋),價格大約是商辦售出的金額(可能多少要再貼一點。)
家中長輩希望我們是直接賣掉商辦,不要有任何貸款壓力地買房。
公司前輩建議我們以商辦貸款,再用該款項投資,以保原有房產為優先考量。
不捨被動收入,又擔心理財能力不足,遵循後者方式反造成無法挽回的虧損。
因此想請教各位前輩是否有什麼好建議?謝謝!
★☆補充☆★
謝謝大家回應,在此補充都更預售屋的情形。
有些前輩建議可延後買房,該都更預售屋是家中長輩老房子更要都更,
目前建商已談定,並開始拆遷。
長輩打算把該房給我們住,但原老房坪數只能換得新房一半,
我們需花錢買下另外一半的坪數。
(實在很感謝兩方家中長輩疼愛,給予我們這些支持。)
因此,這個決定多少還是有時效性的。
錯過了這個機會,我們其實壓根沒有機會買到雙北的新房。
十分感激各位回覆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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