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
小弟我有薪資所得約70萬,也達到教育扣除額25000的額度。
我父親的薪資所得約16萬。
請問可以讓我父親將我列為扶養(即由我父親認納稅義務人),合併為一戶申報,
以取得教育扣除額的利益嗎?
承前,若可,那麼標準扣除額、薪資扣除額、免稅額,
是7.6*2+10.4*2+8.2*2 ?
或是7.6+10.4+8.2(我個人部分)+16(我爸總共會被扣完16萬)?
非常感謝各位大大~0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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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有薪資所得約70萬,也達到教育扣除額25000的額度。
我父親的薪資所得約16萬。
請問可以讓我父親將我列為扶養(即由我父親認納稅義務人),合併為一戶申報,
以取得教育扣除額的利益嗎?
承前,若可,那麼標準扣除額、薪資扣除額、免稅額,
是7.6*2+10.4*2+8.2*2 ?
或是7.6+10.4+8.2(我個人部分)+16(我爸總共會被扣完16萬)?
非常感謝各位大大~0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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