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guest (lala)》之銘言:
: 請問大家:
: 在特殊扣除額的項目中,列舉子女在大專院校以上的學費,是可以扣除的!
: 如果夫妻中有一方還在讀研究所,有符合這樣扣除額的規定嗎?
: 雖然不是子女,可是也是在就學,這樣學費也算是一筆支出,
: 不知道可不可以扣除呢?
新頒/彙編: 94年版彙編
日期文號: 台灣省政府財政廳53/05/21財稅一第53678號令
摘 要: 成年兒媳在學不得申報為受扶養親屬
內 容: 納稅義務人之子女年滿20歲以上,而因在學就讀,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
2款(編者註:現行法第1款)第2目規定,可由其父申報減除寬減額,至其媳年滿20歲以
上在學就讀,現行所得稅法並無減除寬減額之規定,應予不准。(台灣省政府財政廳
53/05/21財稅一第53678號令)
(好古老的解釋令 應該能用 囧)
--
空之軌跡-約書亞 :
No "road" may exist this world from the first. If many people walk, that
place would become a "road".
最初世上並沒有所謂的「道路」;待眾人行經,「道路」將由此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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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大家:
: 在特殊扣除額的項目中,列舉子女在大專院校以上的學費,是可以扣除的!
: 如果夫妻中有一方還在讀研究所,有符合這樣扣除額的規定嗎?
: 雖然不是子女,可是也是在就學,這樣學費也算是一筆支出,
: 不知道可不可以扣除呢?
新頒/彙編: 94年版彙編
日期文號: 台灣省政府財政廳53/05/21財稅一第53678號令
摘 要: 成年兒媳在學不得申報為受扶養親屬
內 容: 納稅義務人之子女年滿20歲以上,而因在學就讀,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
2款(編者註:現行法第1款)第2目規定,可由其父申報減除寬減額,至其媳年滿20歲以
上在學就讀,現行所得稅法並無減除寬減額之規定,應予不准。(台灣省政府財政廳
53/05/21財稅一第53678號令)
(好古老的解釋令 應該能用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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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之軌跡-約書亞 :
No "road" may exist this world from the first. If many people walk, that
place would become a "road".
最初世上並沒有所謂的「道路」;待眾人行經,「道路」將由此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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