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stadreamer (藍色白日夢)》之銘言:
: 大家好,第一次報稅看了很久還是不清楚,
: 所以來這邊跟大家請教。
: 母親未滿六十歲,但持有殘障手冊,
: 有經營公益彩券,去年報稅時不須繳稅。
: 想請教大家以下問題:
: 1. 請問我是否能把母親列在扶養?
可以...但請記得所得那邊要增加公益彩券....(有甲類、乙類之分)
: 2. 請問我是否能把母親列在特別扣除額的殘障選項?
可以,在特別特除額選項新增
: 3. 請問如果我可以把母親列在上面兩個選項,
: 是否會影響母親領取國民年金的權益?
這很難有確切答案,你可能要問發放國民年金的機關單位。
會比較好。
: 4. 如果我使用自然人憑證在網路上報稅,
: 以上我全都列舉後只要將文件影本寄到戶籍地國稅局即可嗎?
: 還是有限定需要將文件寄到哪邊?
任一國稅局(稽徵所)即可,但6/10後,只能戶籍地國稅局(稽徵所)
: 5. 如果我想本人到國稅局報稅,請問需要回到戶籍地國稅局報稅嗎?
只要在申報期間,任一國稅局(稽徵所)報稅,逾期只能到戶籍地國稅局(稽徵所)1
: 以上問題煩請大家不吝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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