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流浪教師,今年第一次報稅,剛剛用自然人憑證上網查了一下。
發現列舉扣除額裡頭的保險費可以扣24000
查過精華區,說得是人身保險才可以扣除,
但是我確定身上沒有任何醫療險之類的保險(生過重病,不可能過保)
後來想到曾經買過兩個保險
A險我是要保人,我的帳戶繳款,被保人是我妹,
被保人當初沒寫自己也是因為怕不過保,因為被保人身故是有理賠的
(可能是壽險,保險契約不在身邊)
但是精華區有寫到,妹妹的保險跟我無關,不能扣除
另一個確定是壽險,我是要保人也是被保人,
不知道為何這個身故有理賠,竟然也過保了?
所以我可以扣除24000是因為B保險嗎?
麻煩各位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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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列舉扣除額裡頭的保險費可以扣24000
查過精華區,說得是人身保險才可以扣除,
但是我確定身上沒有任何醫療險之類的保險(生過重病,不可能過保)
後來想到曾經買過兩個保險
A險我是要保人,我的帳戶繳款,被保人是我妹,
被保人當初沒寫自己也是因為怕不過保,因為被保人身故是有理賠的
(可能是壽險,保險契約不在身邊)
但是精華區有寫到,妹妹的保險跟我無關,不能扣除
另一個確定是壽險,我是要保人也是被保人,
不知道為何這個身故有理賠,竟然也過保了?
所以我可以扣除24000是因為B保險嗎?
麻煩各位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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