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問題 - 所得稅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07-12-22T07:26
at 2007-12-22T07:26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badfood (我怕蟑阿螂)》之銘言:
: ※ 引述《washingface (女生是水晶做的..)》之銘言:
: : 我一直有一個疑問
: : 怎麼去判定為 無謀生能力?
: 我問國稅局是說 所得清單拉出來之後
: 應稅所得超過免稅額(77000)就不能報扶養 (未滿60歲的直系親屬)
: 真的這麼嚴格嗎?
釋示函令標題:《所稱無謀生能力之認定原則》
釋示函令內容(如文號):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所稱「無謀生能力」,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者。
(二)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無法工作
或須長期治療者等,並取具醫院證明者。
(三)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除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款
及第2款免稅所得者外,其當年度所得額未超過免稅額者(應檢附非屬前開
免稅所得者之適當證明文件)。
(四)(刪)
(財政部89/09/07台財稅第0890455918號函)
所以,應稅所得超過免稅額就不符合上述所稱「無謀生能力」之定義。
--
: ※ 引述《washingface (女生是水晶做的..)》之銘言:
: : 我一直有一個疑問
: : 怎麼去判定為 無謀生能力?
: 我問國稅局是說 所得清單拉出來之後
: 應稅所得超過免稅額(77000)就不能報扶養 (未滿60歲的直系親屬)
: 真的這麼嚴格嗎?
釋示函令標題:《所稱無謀生能力之認定原則》
釋示函令內容(如文號):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所稱「無謀生能力」,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者。
(二)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無法工作
或須長期治療者等,並取具醫院證明者。
(三)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除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款
及第2款免稅所得者外,其當年度所得額未超過免稅額者(應檢附非屬前開
免稅所得者之適當證明文件)。
(四)(刪)
(財政部89/09/07台財稅第0890455918號函)
所以,應稅所得超過免稅額就不符合上述所稱「無謀生能力」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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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ec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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