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先扣除才排級距還是先排才...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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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對這個比較不懂...
剛剛到立法院網站查所得稅法,
現制級距如下(年收入來算):
50萬以下 5%
超過50萬--109萬 12%
超過109萬-218萬 20%
以下還有30%和40%不列了...大部分的人用不到...

然後我有看過置底的各種扣除額和額度了,
其中還有一篇這樣說到:
綜合所得總額-全部免稅額-全部扣除額=所得淨額
(所得淨額計算出來是負數,請歸零。政府不會因為所得淨額是負數而退稅給你)
所得淨額X稅率-累進差額=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扣繳稅額-可扣抵稅額=應自行繳納稅額 或 應退還稅額(負數)
(是否有稅可退?重點在於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而不是你賺多或賺少。
所以產生一些疑問:
我的問題是,
比如說我是拿薪水的,
不管軍公教或勞工都好,
總之,我的年薪+年終獎金拿到58萬,
但是從保險、免稅額、薪資扣除額等零星扣掉28萬,
剩下30萬要繳稅的額度,也就是上面說的所得淨額,
那麼我是繳30萬 X 5%還是12%呢?
關於這邊我還有個問題,
假設我是獎金、薪水最固定的那種人--公務人員,
(對90%的公務人員來說+-都只半個月,不像公司企業有時沒有有時好幾個月)
那年終獎金1.5月、考績獎金0.5(乙等)或1個月(甲等)也算進收入裡嗎?

如果說上面的第一個答案是12%,
那這樣對年薪剛好破50萬一點的人來說,不是收入反而比年薪49.9萬的人少,
而且沒辦法從扣除額想辦法,只能當做公益嗎?

抱歉打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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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質啊,他們那群藍衣怪客
張牙舞爪、青面獠牙、面目猙獰、兇殘暴戾、嗜血成性、殺聲四起、
目露凶光、手舞刀械、高聲怒吼、泯滅人性、期人必死、群魔亂舞、
凶神惡煞、如禽似獸地朝我猛撲,根本不是來救你們;
反之我乃:慈眉善目、笑容可掬、春風化雨、和藹可親、輕聲細語、
面帶微笑、滿心歡喜、口宣佛號、輕移蓮步、柔情似水、溫柔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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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rry avatarHarry2012-01-30
1. *5% 2. 如果是50薪資的話是會算入所得裡面
Edith avatarEdith2012-01-31
謝謝大大!這樣看來在年入75萬以前都只要繳5%所得稅太棒啦!
Carol avatarCarol2012-02-01
不過2的意思是說獎金也算入所得裡吧?還是別的意思呢
Oscar avatarOscar2012-02-03
公務人員的年終獎金是薪資所得
Yuri avatarYuri2012-02-06
耶謝謝大大!這樣對生涯理財終於可以正確規劃了,真的感激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