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了國稅局要求補報95年結算申報手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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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可能是追徵時效有5年的關係(稅捐稽徵法第24條?),
所以流程應該是合理的。

補救的方法,直接打電話給承辦人員吧,
問看看是欠缺什麼樣的證明文件,趕快補送件,以免受罰。

一般而言,承辦人員都很客氣的,不用太過擔心。
當然啦,被追問要證明文件或要補稅,心理真的有點不好受。




※ 引述《gocolder (分享每一分鐘)》之銘言:
: 情況:
: 上星期五收到了來自國稅局岡山稽核所的資料
: 上面寫國稅局在96/6/15號,已收到我姐的自繳稅額5xxx元
: 但未完成結算申報手續,並要求在10日內完成,並附上相關證明,及列舉佐證資料
: 否則視同未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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