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算違法專利法嗎?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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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若是我把東西a的用途用在b用途上

例如:筷子是拿來吃飯的我把它應用在戳洞

一樣是筷子但是目的不同

不知道這樣可以登記成專利嗎?

或是這樣是否違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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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10-22
轉用發明。
Robert avatarRobert2011-10-25
通常物品專利不會有用途發明,因為物品你買回家他不限
Kumar avatarKumar2011-10-26
定你怎麼用它,而且用來戳洞是筷子的固有特徵與用途
進步性很難過
Olivia avatarOlivia2011-10-28
就是進步性的問題
Oliver avatarOliver2011-10-30
除非你能證明傳統的筷子不能拿來戳洞 否則缺乏進步性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11-02
我吃貢丸時 筷子也是拿來戳洞的...
David avatarDavid2011-11-07
貢丸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