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主動檢討稅法 化解民怨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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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wina
at 2004-04-13T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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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 陳美珍

綜合所得稅雖是自動申報制度,不過,要民眾充分瞭解稅法後再報稅,基本上並不可能。

因為誤解稅法而產生的課稅糾紛,稅捐機關如以稅法堵民怨,只會讓納稅人更怨,財政部

應該主動檢討稅法,讓納稅人繳稅能夠更服氣。以選用列舉扣除額或標準扣除額為例,過

去即常有民眾因為一時不察,錯用了適當的扣除方式,等到被稅捐機關通知調整補稅時要

改,已經過了時機。納稅人縱使握有讓自己稅負減輕的證據,稅捐機關礙於稅法,也不能

再受理。事實上,稅捐機關一直希望財政部能夠放寬列舉扣除額的適用規範,避免民眾以

不瞭解稅法,要求國稅局重新調整稅額。不過,財政部對此並沒有做出明確的回應。同樣

的問題過去也發生在夫妻選錯納稅主體,稅捐機關該不該主動調整退稅這件事上。經過納

稅人不斷抗議,財政部也在去年修了所得稅法,賦予稅捐機關可以主動調整夫妻合併申報

案件納稅主體的合法權限,解決了紛爭。相較於選錯扣除額的民眾,財政部無妨也採取同

樣的原則,只要民眾能夠拿得出列舉證明相關合法文件,即使已是核課確定的案件,也應

讓民眾有調整應納稅款,減輕納納稅負擔權利,才能創造更和諧的徵納關係。

【2004/04/1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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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駐國外子公司領台灣薪資 傾向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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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thony
at 2004-04-13T11:50
■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昨(12)日指出,國內企業在國外設立子公司,派赴國外長駐的工作人員 ,取自台灣母公司的薪資所得,財政部傾向不能比照國外分公司或辦事處的長駐人員,享 有台灣母公司給付薪資視為境外所得免稅的優惠。 財政部援用所得稅法第8條及第38條規定指出,子公司與母公司是兩個會 ...

營所稅補繳 股東可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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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mes
at 2004-04-12T22:52
■ 記者陳美珍整理 台北市王姓讀者問:1.請問84年營所稅於93年核定補繳時,該補繳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是 否可以計入93年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 2.本地公司直接向國外進口自用生產自動化機械設備總金額USD100元 (舉例),而與國外 製造商在簽訂合約書上,將金額各別列示為主要機械硬體設備USD70元,而 ...

保險費 非直系親屬不能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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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rianna
at 2004-04-12T18:44
■ 本報記者郭文平 有錢人請律師、會計師量身訂做各種節稅規劃,一般小老百姓就沒這種「本錢」,不過, 如果善用綜所稅中各類扣除額,小老百姓也有節稅空間。 資深稅務員說,一般扣除額分「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兩種,擇其一申報。列舉 扣除額項目需附各式證明;如果沒有證明,只能選標準扣除額方式來申報。 ...

放寬選用列舉扣除額 財部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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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om
at 2004-04-12T18:42
■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遭國稅局依標準扣除額核定綜合所得稅者,即不得再選用列舉扣除額報稅的規定,國稅局 擬建議財政部放寬限制,以免民眾因為誤解法令,無法採取列舉扣除額報稅,導致多繳稅 款的不公平現象。 財政部初步研析認為,列舉扣除額與標準扣除額都是民眾報稅時的自由選項,一旦選定, 並經國稅局核認確 ...

長駐國外人員薪資 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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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onnor
at 2004-04-09T22:59
■ 稅務問答 台北市魏小姐問: 公司在馬來西亞成立子公司,本人獲公司派駐到國外當國外子公司副代表,台灣公司仍會 支付本人一部分薪資,因本人將會長期居住在國外,請問:本人因所提供的勞務在國外, 在台灣支領的薪資是否不屬於「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可以免稅嗎? 財政部賦稅署答覆: 公司派赴國外長駐的工作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