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跟各位經濟學系的先進討論 - 經濟
By Barb Cronin
at 2012-08-04T14:01
at 2012-08-04T14:01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author (AUTHOR)》之銘言:
: 就像網路隨便查到的一篇Milton Friedman的書的讀後感短文的介紹
: http://greenhornfinancefootnote.blogspot.tw/2011/12/free-to-choose.html
: 政府訂下最低薪資,保障了最低工作所得,讓低收入者有一個最低,可以溫飽的收入。
: 論點看起來很對,想不出那裡錯。
: 我也曾這麼覺得。但Free to Choose這本書會告訴你,為何最低薪資制,是對低收入者
: 的傷害。
: 假如某國政府訂下每月三萬塊的最低薪資。那代表什麼。這代表假如有某人,他的工作
: 技能與知識,在社會上只值每月二萬。在沒有最低薪資的規定下,他或許還可以找到每
: 月兩萬的工作。
: 但在每月最低薪資三萬的法律出現後,任何聘用他的雇主,等於要花兩萬雇用他的技能
: ,另外給他一萬的慈善加給。也就是說每月三萬的薪資,只有兩萬是用來換取他的服務
: ,有一萬則沒有任何對應的服務要求。
: 假如你是雇主,在最低薪資三萬的規定下,你願意花三萬雇一個實際上只要兩萬就請得
: 到的人嗎?
: 還是你要找貨真價實,工作技能與知識有足足每月三萬價值的人。
: 所以,最低薪資制一訂下去,合理所得在最低薪資制以下的勞動人力就慘了。
我十年前讀Free to Choose的時候也覺得這本書講得很有道理,
後來開始覺得怪怪的。
怪在哪裡呢?怪在這句話:「假如某國政府訂下每月三萬塊的最低薪資。那
代表什麼。這代表假如有某人,他的工作技能與知識,在社會上只值每月二
萬。在沒有最低薪資的規定下,他或許還可以找到每月兩萬的工作。」
一個邊際生產力兩萬的人,在市場上可以找到薪水兩萬的工作,
因為他「值」這個價碼,雇他不會虧。
如果今天有個萬惡的最低工資法案,規定雇主一定要付三萬的薪水,
那雇主一看,唉唷,這個人的邊際生產力只有兩萬,那付三萬給他我可划不來,
那我還是把他給火了吧。
這就是那段話的邏輯,對吧。那我是覺得哪裡怪怪的呢?
怪是怪在,經濟學何曾教我們,一個邊際生產力兩萬的人必定會找到兩萬工作?
或者反過來說,經濟學何曾教我們,一個薪水兩萬的人必定只有兩萬的邊際生產力?
我可能經濟學沒讀好,但我印象中經濟學從沒說過薪水「必定」等於邊際生產力。
經濟學當然說過薪水會等於邊際生產力,但沒有說「必定」。
例如說,如果今天有無限勞工、一個雇主,你認為雇主會付等同於邊際生產力的薪資,
還是只要付到工人不餓死、不回家種田、不起來革命、不火大了燒殺擄掠就好?
捍衛Free to Choose這本書的讀者,如果讀過一點經濟學,
大概就會抗議:「等一下,無限勞工、一個雇主,那是獨占市場啊!」
對。翻開大一經濟學課本,大多數的推論都不是建立在這種模型上的。
相反地,多數的推論都是先假設了完全競爭市場的情況。
那麼,台灣的勞動市場是完全競爭市場嗎?
總之,果然是網路上隨便查到的一篇經濟學科普書的讀後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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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網路隨便查到的一篇Milton Friedman的書的讀後感短文的介紹
: http://greenhornfinancefootnote.blogspot.tw/2011/12/free-to-choose.html
: 政府訂下最低薪資,保障了最低工作所得,讓低收入者有一個最低,可以溫飽的收入。
: 論點看起來很對,想不出那裡錯。
: 我也曾這麼覺得。但Free to Choose這本書會告訴你,為何最低薪資制,是對低收入者
: 的傷害。
: 假如某國政府訂下每月三萬塊的最低薪資。那代表什麼。這代表假如有某人,他的工作
: 技能與知識,在社會上只值每月二萬。在沒有最低薪資的規定下,他或許還可以找到每
: 月兩萬的工作。
: 但在每月最低薪資三萬的法律出現後,任何聘用他的雇主,等於要花兩萬雇用他的技能
: ,另外給他一萬的慈善加給。也就是說每月三萬的薪資,只有兩萬是用來換取他的服務
: ,有一萬則沒有任何對應的服務要求。
: 假如你是雇主,在最低薪資三萬的規定下,你願意花三萬雇一個實際上只要兩萬就請得
: 到的人嗎?
: 還是你要找貨真價實,工作技能與知識有足足每月三萬價值的人。
: 所以,最低薪資制一訂下去,合理所得在最低薪資制以下的勞動人力就慘了。
我十年前讀Free to Choose的時候也覺得這本書講得很有道理,
後來開始覺得怪怪的。
怪在哪裡呢?怪在這句話:「假如某國政府訂下每月三萬塊的最低薪資。那
代表什麼。這代表假如有某人,他的工作技能與知識,在社會上只值每月二
萬。在沒有最低薪資的規定下,他或許還可以找到每月兩萬的工作。」
一個邊際生產力兩萬的人,在市場上可以找到薪水兩萬的工作,
因為他「值」這個價碼,雇他不會虧。
如果今天有個萬惡的最低工資法案,規定雇主一定要付三萬的薪水,
那雇主一看,唉唷,這個人的邊際生產力只有兩萬,那付三萬給他我可划不來,
那我還是把他給火了吧。
這就是那段話的邏輯,對吧。那我是覺得哪裡怪怪的呢?
怪是怪在,經濟學何曾教我們,一個邊際生產力兩萬的人必定會找到兩萬工作?
或者反過來說,經濟學何曾教我們,一個薪水兩萬的人必定只有兩萬的邊際生產力?
我可能經濟學沒讀好,但我印象中經濟學從沒說過薪水「必定」等於邊際生產力。
經濟學當然說過薪水會等於邊際生產力,但沒有說「必定」。
例如說,如果今天有無限勞工、一個雇主,你認為雇主會付等同於邊際生產力的薪資,
還是只要付到工人不餓死、不回家種田、不起來革命、不火大了燒殺擄掠就好?
捍衛Free to Choose這本書的讀者,如果讀過一點經濟學,
大概就會抗議:「等一下,無限勞工、一個雇主,那是獨占市場啊!」
對。翻開大一經濟學課本,大多數的推論都不是建立在這種模型上的。
相反地,多數的推論都是先假設了完全競爭市場的情況。
那麼,台灣的勞動市場是完全競爭市場嗎?
總之,果然是網路上隨便查到的一篇經濟學科普書的讀後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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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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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rsula
at 2012-08-06T08:31
at 2012-08-06T08:31
By Margaret
at 2012-08-07T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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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mian
at 2012-08-11T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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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thany
at 2012-08-13T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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