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局:98年屆滿前 投資抵減不可能取消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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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玉珍/台北報導

針對財政部長林全表示將取消產升條例有關個人及法人股東租稅減免一事,主管產升條例

的經濟部工業局指出,現行產升有關個人股東租稅減免的部分只有新興產業,且抵減率逐

年降低,這項租稅優惠在98年產升實施屆滿前不可能取消。

產升條例的租稅減免,一直是財經兩部租稅減免攻防戰的焦點,88年產升條例修正時,財

經兩部就曾為了個人股東投資抵減是否取消相持不下,後來採行折衷方案,只留下新興產

業的個人股東投資抵減一項,而且採取逐年調降抵減率的方式,降低對稅收的衝擊。

這次林全重提取消個人股東投資抵減,工業局認為現階段不可能採行。理由是,兩稅合一

制度下,個人股東投資抵減是少數達到實質抵減的項目,讓我國產業租稅優惠還保有競爭

優勢,因此,至少在98年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實施屆滿之前,這項租稅減免都不可能取消。

工業局認為,新興產業的租稅減免是公司五年免稅或股東投資抵減二擇一,而大部分的公

司都會選擇五年免稅,會選股東投資抵減的屬極少數,因此,這項租稅優惠事實上很少個

人股東可以享受到,對稅收的衝擊不大。

【2004/07/2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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