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愈久 未來退休金領愈多 - 稅務

By Daniel
at 2004-10-11T11:11
at 2004-10-11T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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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林燕翎/新竹報導
勞委會指出,勞退金新制明年施行後,工作年資超過30年部分,仍可計入退休金計算,不
論工作年資,只要勞工有受僱事實,雇主都需提繳退休金,即使退休後再度就業,還可領
取雙份退休金。新制將有效解決舊制「無效年資」問題。
勞委會條件處長李來希參加由中華人事主管協會主辦、經濟日報協辦的「新制勞工退休金
下猁勞資如何雙贏」研討會中表示,新制退休金開辦後,工作年資沒有上限,完全解決舊
制退休金無效年資的問題。
個人帳戶制是由雇主依照勞工每月工資,按月提撥工資的6%至勞工個人帳戶,至於年金保
險制則是由雇主提繳工資的6%作為保險費用,參加由保險公司開辦的年金保險。
李來希表示,勞退新制解決舊制退休金關於「無效年資」問題,未來勞工在受僱期間,雇
主都得負擔退休金。
現行勞基法規定,退休金給付標準,依照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年的
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一個基數等於一個月平均工資。
也就是說,當勞工年資滿30年,就達到領取45個月工資上限的退休金;當勞工工作年資超
過30年,因為已經達到退休金給付上限45個月,所以超過的年資,都無法計入退休金裡。
部分國營事業或是大企業資深勞工,工作年資動輒30年、40年,若依勞退金舊制,超過30
年部分即視為無效年資,根本無法計入退休金年資計算。勞退新制就無年資上限問題,勞
工工作越久,退休後,月退金領的越多。
李來希分析,台灣步入高齡化社會,隨著平均壽命提高,工作周期勢必延長,透過勞退改
制,將可處理無效年資,並鼓勵銀髮族重新投入就業市場。
【2004/10/1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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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指出,勞退金新制明年施行後,工作年資超過30年部分,仍可計入退休金計算,不
論工作年資,只要勞工有受僱事實,雇主都需提繳退休金,即使退休後再度就業,還可領
取雙份退休金。新制將有效解決舊制「無效年資」問題。
勞委會條件處長李來希參加由中華人事主管協會主辦、經濟日報協辦的「新制勞工退休金
下猁勞資如何雙贏」研討會中表示,新制退休金開辦後,工作年資沒有上限,完全解決舊
制退休金無效年資的問題。
個人帳戶制是由雇主依照勞工每月工資,按月提撥工資的6%至勞工個人帳戶,至於年金保
險制則是由雇主提繳工資的6%作為保險費用,參加由保險公司開辦的年金保險。
李來希表示,勞退新制解決舊制退休金關於「無效年資」問題,未來勞工在受僱期間,雇
主都得負擔退休金。
現行勞基法規定,退休金給付標準,依照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年的
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一個基數等於一個月平均工資。
也就是說,當勞工年資滿30年,就達到領取45個月工資上限的退休金;當勞工工作年資超
過30年,因為已經達到退休金給付上限45個月,所以超過的年資,都無法計入退休金裡。
部分國營事業或是大企業資深勞工,工作年資動輒30年、40年,若依勞退金舊制,超過30
年部分即視為無效年資,根本無法計入退休金年資計算。勞退新制就無年資上限問題,勞
工工作越久,退休後,月退金領的越多。
李來希分析,台灣步入高齡化社會,隨著平均壽命提高,工作周期勢必延長,透過勞退改
制,將可處理無效年資,並鼓勵銀髮族重新投入就業市場。
【2004/10/1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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