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勞退新制 勞資合意可結清舊制年資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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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林燕翎/新竹報導

勞退金新制即將上路,許多企業規劃結清舊制年資,勞委會指出,勞資合意可依資遣費或

是一年年資發給0.5個月工資的標準結清舊制年資,但年資結算金不得從中信局的退休準

備金帳戶提出。

由於舊制年資結清,將大幅降低企業管理成本,並免除五年足額提撥問題,勞委會接獲不

少企業反映,希望以合意方式結清舊制。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上周五(8日)在新竹舉辦「新制勞工退休金下-勞資如何雙贏」研討會,

邀請勞委會條件處長李來希、勞資雙贏企管顧問公司總經理簡文成、彰化師範大學人資所

長張火燦,透過產、官、學專業人士解析,協助企業因應勞退新制,吸引台積電、晶豪科

技、漢民科技、台灣應材等80家企業人資主管。

簡文成表示,新制開辦後,近600萬勞工橫跨新舊兩制,同一企業將有勞工同時具有新舊

兩制的勞退金,為便於管理,並免除五年足額提繳舊制退休準備金的成本,企業希望結清

舊制年資,但公司又拿不出一大筆錢,計劃以低於退休金的標準結清舊制年資,卻又擔心

違法。

李來希表示,勞退金條例規定,勞資雙方合意,在勞動契約存續的情況下,可結清舊制年

資,結清標準若依照勞基法退休金,一年年資折算兩個月工資、超過15年年資,每滿一年

年資,發給一個月工資,雇主就可向中信局申請動支退休準備金帳戶。

假使勞資雙方合意,以低於退休金的標準結清年資,例如依照資遣費,以一年年資發給一

個月工資的標準,甚至以一年年資發給0.5個月工資的標準結清年資,只要勞資雙方同意

,勞委會沒有干涉的餘地,只是這筆年資結算金不能從中信局帳戶支付。

簡文成建議,結清舊制年資大幅降低雇主管理成本,新制上路後,因為舊制年資已結清,

企業不需再提繳退休準備金至中信局,同時也免除五年足額提撥的困擾。

不過,結清年資勢必影響資金調度,雇主先得考量現金流量,再與員工協商結清標準,降

低企業衝擊。

【2004/10/1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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