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範圍修正需符合發明之目的?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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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先進 最近在專利之修正上與前輩有所分歧

問題如下

假設

發明名稱是 照明設備

先前技術 大致在描述習知有光源有死角 無法全面性之問題

發明目的 提供一種可全面性照明之照明設備

(第1項)一種照明設備,包括:

本體,......

A光源,以A角度設於該本體上....

B光源,以B角度設於該本體上....

(第2項)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照明設備,其中,

該A光源為白光......

(第3項)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照明設備,其中,

該B光源為黃光......

(第4項)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照明設備,其中,

該本體設有一散熱風扇.............

(第5項)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照明設備,其中,

該本體設有一觸控螢幕.............

----------------------問題點-----------------------------------

如今,審查委員對於請求項1~3有審查意見,對於請求項4~5無審查意見

依往例我只要把請求項4或5加入請求項1就可以核准了 但前輩卻不准這樣修改 = ="

他認為散熱風扇或觸控螢幕與本發明目的及要達成的功效都無關

我的發明目的寫的不好...等

我記得 只有在「更正」時 加入之技術特徵才需考慮與目的之關聯性

現在只是「修正」而已

我在有A光源 B光源的照明設備中還有散熱風扇或觸控螢幕 這樣有何不可?

如果如前輩這樣說法 那很多案子都會有問題牙!

想請教版上各位先進的意見 真的是如前輩所說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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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gina avatarRegina2019-10-14
感覺你像是沒待過IF的專利工程師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10-17
也沒什麼對跟錯 考量點可能還包含許多你沒透露的資訊
例如可能這次是第一次OA,所以想試試不併請求項。
Adele avatarAdele2019-10-18
也有可能可准項的特徵顯然已經不是本案重點
Hardy avatarHardy2019-10-20
目的功效什麼的...在實務上也沒那麼死板的照審查基準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9-10-22
大家都心知肚明很多時候修完文字的功效都硬扯的
都是為了拿到專利而修正 而符合進步性的答辯方式
也不是只有強調功效一途而已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9-10-27
總之也沒啥對跟錯 但沒辦法從你透露的資訊判斷真實情況
Zora avatarZora2019-10-29
台灣修正很寬鬆,更正才是比較要考量發明目的
Olivia avatarOlivia2019-11-01
前輩不准?
Ethan avatarEthan2019-11-02
所以你所謂的前輩也是同為IH 那答案很明顯是公司不希
望最大權項裡出現風扇或螢幕這種跟主要產品(照明設備)
無關的東西
Eden avatarEden2019-11-02
併了一堆無用特徵的專利只會變成壁紙而已
Megan avatarMegan2019-11-03
從侵權的角度去想,只要這樣的專利範圍嗎?
Olive avatarOlive2019-11-05
還有公司為什麼要花錢申請 也影響到要怎麼修正的問題
Lucy avatarLucy2019-11-09
台灣案嘛 八百塊錢可以開個獨立項 有什麼好煩惱的?!
Ingrid avatarIngrid2019-11-12
你沒錯,僅從讓專利"過"的角度來說,單純併項好自在沒煩
Ingrid avatarIngrid2019-11-15
腦,事務所待久了很可能會習慣這樣。你主管也對,從無關
發明目的的技術特徵來看,今天有心人士只要也加上另一個
Jacob avatarJacob2019-11-17
無關的技術特徵,甚至他更有心的去強調說明那個技術特徵
有什麼跟你們不同或者更好的技術效果(就算都是垃圾),你
Selena avatarSelena2019-11-20
說專利局有什麼理由不讓他過(你無關的技術特徵都過了~~~)
Selena avatarSelena2019-11-25
如同樓上PW大說的,過了也只是壁紙。IF這樣作我認為已經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9-11-27
是情有可原,IH這樣作就算怠忽職守了。
Eartha avatarEartha2019-12-01
重點不是本發明,而是你的專利要拿來做什麼,若是希望涵
蓋別人產品就請注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