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後代 拿2家公司抵遺產稅 - 稅務

By Wallis
at 2005-06-30T23:42
at 2005-06-30T23:42
Table of Contents
富商後代 拿2家公司抵遺產稅
■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最近有一位陳姓富商的後代,第二代及第三代互打官司,由於該陳姓商人的遺產稅一直
沒繳,最近陳姓家屬通知財政部國產局,準備把兩家公司抵押給財政部,用來抵繳遺產
稅,家屬認為可抵約兩到三億元,但財政部覺得可能沒有那麼大的價值。
財政部國產局官員說,過去很多人都拿股票來抵遺產稅,也有人拿房地產,但像陳家家
屬拿出整間公司來抵遺產稅,還是頭一遭。陳家想要抵繳的金額,高達兩到三億元。
但財政部指出,這兩家公司目前並沒有營運,而且股東也只有陳姓負責人一人,員工也
只有一人,國產局決定,先依照未上市櫃股票方式辦標售,再確定最後可以抵多少錢。
國產局表示,根據一般標售流程,第一次開標價格,是依照國稅局認定的價格,但流標
一次,就要打8折,連續2次流標後,要請國稅局再次定價。官員對會不會有人來「標公
司」,不表樂觀,所以,如果不幸流標,最後能抵掉多少遺產稅額,還不知道。
財政部官員表示,稅法規定,如果應納稅額超過30萬元,納稅人無法一次繳納現金,可
以向稽徵機關申請分期繳納,最多分12期繳款,如果現金不夠,還可以用課徵標的物或
其他易於變價或保管的「實物」做一次抵繳。
而到目前為止,財政部收到的「實物」,除了陳姓商人家屬提出的「公司」之外,最多
的就是房地產、土地、上市櫃或未上市櫃股票,另外也有高爾夫球證、納骨塔,還有骨
董等。國產局收過一件,有家屬拿400件骨董來抵稅,這些骨董有陶器、瓷器,後來總共
抵稅500多萬元。
【2005/06/30 聯合報】
--
▄▄▄▄▄▄▄▄▄▄▄▄▄▄▄▄▄▄
▄▄▄▄▄▄▄▄▄▄▄▄▄▄▄▄▄▄▄
▄▄▄▄▄▄▄▄▄▄▄▄▄▄▄▄▄▄▄
▄▄▄▄▄▄▄▄▄▄▄▄▄▄▄▄▄▄▄▄ 你也是大人嗎?
▄▄▄▄▄▄▄▄▄▄▄▄▄▄▄▄▄▄▄▄▄▄
▄▄▄▄▄▄▄▄▄▄▄▄▄▄▄▄▄▄▄▄▄▄▄ http://www.pixnet.net/smartlai
--
■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最近有一位陳姓富商的後代,第二代及第三代互打官司,由於該陳姓商人的遺產稅一直
沒繳,最近陳姓家屬通知財政部國產局,準備把兩家公司抵押給財政部,用來抵繳遺產
稅,家屬認為可抵約兩到三億元,但財政部覺得可能沒有那麼大的價值。
財政部國產局官員說,過去很多人都拿股票來抵遺產稅,也有人拿房地產,但像陳家家
屬拿出整間公司來抵遺產稅,還是頭一遭。陳家想要抵繳的金額,高達兩到三億元。
但財政部指出,這兩家公司目前並沒有營運,而且股東也只有陳姓負責人一人,員工也
只有一人,國產局決定,先依照未上市櫃股票方式辦標售,再確定最後可以抵多少錢。
國產局表示,根據一般標售流程,第一次開標價格,是依照國稅局認定的價格,但流標
一次,就要打8折,連續2次流標後,要請國稅局再次定價。官員對會不會有人來「標公
司」,不表樂觀,所以,如果不幸流標,最後能抵掉多少遺產稅額,還不知道。
財政部官員表示,稅法規定,如果應納稅額超過30萬元,納稅人無法一次繳納現金,可
以向稽徵機關申請分期繳納,最多分12期繳款,如果現金不夠,還可以用課徵標的物或
其他易於變價或保管的「實物」做一次抵繳。
而到目前為止,財政部收到的「實物」,除了陳姓商人家屬提出的「公司」之外,最多
的就是房地產、土地、上市櫃或未上市櫃股票,另外也有高爾夫球證、納骨塔,還有骨
董等。國產局收過一件,有家屬拿400件骨董來抵稅,這些骨董有陶器、瓷器,後來總共
抵稅500多萬元。
【2005/06/30 聯合報】
--
▄▄▄▄▄▄▄▄▄▄▄▄▄▄▄▄▄▄
▄▄▄▄▄▄▄▄▄▄▄▄▄▄▄▄▄▄▄
▄▄▄▄▄▄▄▄▄▄▄▄▄▄▄▄▄▄▄
▄▄▄▄▄▄▄▄▄▄▄▄▄▄▄▄▄▄▄▄ 你也是大人嗎?
▄▄▄▄▄▄▄▄▄▄▄▄▄▄▄▄▄▄▄▄▄▄
▄▄▄▄▄▄▄▄▄▄▄▄▄▄▄▄▄▄▄▄▄▄▄ http://www.pixnet.net/smartlai
--
Tags:
稅務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許志文:重建人民信心 再談修法

By Andy
at 2005-06-30T23:41
at 2005-06-30T23:41
最低稅負溝通》高手過招 步步為營

By Cara
at 2005-06-30T23:39
at 2005-06-30T23:39
最低稅負溝通》高層缺席 效果打折

By Yuri
at 2005-06-30T23:38
at 2005-06-30T23:38
刷卡繳稅也成詐騙幌子~大家要小心!

By Margaret
at 2005-06-30T19:45
at 2005-06-30T19:45
人頭股東欠稅被限制出境

By Ethan
at 2005-06-30T11:35
at 2005-06-30T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