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地價稅自用住宅申請的問題,有看過文章了,
但不知道有沒有認知錯誤?
老家---母親和我土地及建物各1/2權狀,兩人目前戶籍都設在老家。
新房---假設之後只有我戶籍遷入新房,新房土地及建物權狀為我。
問題是之後要繳地價稅時的費率是如下嗎?
母親稅率-2/1000 (老家) 權狀1/2
我的稅率-10/1000 (老家) 權狀1/2
我的稅率-2/1000 (新房) 權狀 1
如果是的話,再考慮不要動到母親戶籍的話,我老家的1/2權狀是不是要過給我母親後,
就可以變成?
母親稅率-2/1000 (老家) 權狀 1
我的稅率-2/1000 (新房) 權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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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知道有沒有認知錯誤?
老家---母親和我土地及建物各1/2權狀,兩人目前戶籍都設在老家。
新房---假設之後只有我戶籍遷入新房,新房土地及建物權狀為我。
問題是之後要繳地價稅時的費率是如下嗎?
母親稅率-2/1000 (老家) 權狀1/2
我的稅率-10/1000 (老家) 權狀1/2
我的稅率-2/1000 (新房) 權狀 1
如果是的話,再考慮不要動到母親戶籍的話,我老家的1/2權狀是不是要過給我母親後,
就可以變成?
母親稅率-2/1000 (老家) 權狀 1
我的稅率-2/1000 (新房) 權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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