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份左右買了個小套房 不過是給家人住
地價稅是十一月份寄來
但是因為我一直都沒有看到,是最近才在一堆信件裡收到
(我知道要付滯納金>"<)
可是 套房的地方是某某某4樓之9
我收到兩張帳單
一張上面是寫前任屋主的名字 地址是對的 大約一千多快兩千
卻又有另一張 上面是寫我的名字 可是 地址是錯的
我們這裡大樓最高只到六樓加頂樓也七樓
但我帳單地址卻是寫:9樓之9 上面價錢大約是九百多
請問我是要拿兩張帳單直接去地政事務所辦理嗎?
要帶什麼東西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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