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專利申請 最愛大陸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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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9 工商時報 【記者潘羿菁/台北報導】

經濟部智慧局昨(8)日表示,2008年中國大陸受理各國企業專利發明件數高達82
萬件,居全球之冠,遠高於美國、歐洲與日本等,顯見中國大陸已經成為企業專利大戰最
為激烈地方。

面臨與日俱增的競爭壓力,海外新興市場的開拓不易,我國專利佈局以美、日、歐
等主流市場為主,近年中國大陸的發展亦值得樂觀期待,世界五大專利局,包括美、日、
歐、韓與大陸,其受理的申請案件為全球總申請件數的80%。

王美花說,2008年我國人向世界五大專利局申請案總計約4.5萬件,其中以向中國
大陸申請案件最多,為22,469件,美國是18,001件居次。

值得一提的是,我國在歐洲申請量,核准比例近年亦成長迅速,在歐洲專利維持量
少質精的精神,致力於加強專利品質的原則下,我國的表現相當難能可貴。

若以2008年整年度五大專利局自各國企業受理申請案件數中,以中國大陸82萬件為
最多,美國48萬件居次,智慧局觀察,2008年與2007年比較成長率,以中國大陸成長
19.33%為最高,歐洲則成長3.62%居次,美國則僅有微幅0.07%成長,南韓與日本則是
呈現負成長。

智慧局認為,自1999年以來專利申請趨勢,中國大陸呈現出成長迅速、銳不可擋的
態勢,近年已陸續超過日本和美國,成為全球專利申請件數最多的地區,顯見大陸已成為
專利大戰最為激烈的地方。

至於我國2009年受理專利申請件數共78,425件,其中發明為46,654件、新型25,032
件、新式樣為6,739件,以申請發明專利為多數。



BTW,

看來大陸這塊市場還蠻有錢景的...

敝所就有大陸分所,我也處理過數件日本申請大陸的案子

也看過N份大陸人翻譯的說明書


心得就是:

中國大陸的說明書,其特徵在於:

1.非常白話(例如說不用"之","係","亦"而是用的,是,也代之);

2.有固定翻法(像我們台灣會用藉由,經由,以之類的,大陸一律用"通過"XD,
我們用揭示,大陸一定用公開);以及

3.不喜歡用標點符號,句子常常又臭又長一大段。



當然很多專門or專利用語跟台灣不同,而且說明書順序也跟台灣不同XDD

ex,申請專利範圍→權利要求書
在附屬項不寫"其中"→其特徵在於....


而且聽說國外的申請案在大陸不好過關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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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John2010-02-15
"其中"→其特徵在於 <----- 台灣也有
Erin avatarErin2010-02-18
台灣只能寫在獨立項.. 附屬項是不允許這樣寫的
Rae avatarRae2010-02-19
S大說的沒錯哦,我還沒看過附屬項寫"其特徵在於"的XD
Necoo avatarNecoo2010-02-19
囧 二段式寫法的附屬項不都這樣寫嗎
Liam avatarLiam2010-02-20
I319983 I320001 I320034 請參考這幾件新核准案件
Andrew avatarAndrew2010-02-24
附屬項 還是可以這樣寫的 不過這是委員的喜好問題
Olive avatarOlive2010-02-26
反正不過是形式問題 委員看不順眼 配合他就是了
Hazel avatarHazel2010-03-01
I320075 I320098 I320300 <-----這幾件更是全都用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3-03
哦~看來我是少見多怪了XDD
Belly avatarBelly2010-03-04
審查基準第2-1-21頁第7行 二段式寫法不適用於附屬項
施行細則第19條也只提到獨立項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0-03-05
所以問題在於審查官是否認定這種寫法就是二段式寫法
Tom avatarTom2010-03-10
不過法律中也未明訂說不行 應該不構成舉發的理由..吧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0-03-11
大陸跟歐洲是允許甚至建議附屬項使用二段式
Olive avatarOlive2010-03-13
另外..附屬項寫「其特徵在於」 那它依附的請求項就沒特徵了?
John avatarJohn2010-03-16
如果附屬項開始可以寫"其特徵在於"或"其特徵為"那就太好了
Hardy avatarHardy2010-03-19
因為日本案子附屬項常會提到"特徵"這兩個字 很不想翻成"其中"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03-19
其實我覺得用台灣這方這些"之 係 亦"搞得既不白話 又不文言
Emily avatarEmily2010-03-22
讀起來會有一種奇怪的調調 坦白講我覺得用白話寫法比較妥當
Olive avatarOlive2010-03-23
因為這些說明書是要公開給社會大眾的 按理說要所有人都讀得順
George avatarGeorge2010-03-23
而不是迎合既定族群 用既定字眼造成一種奇怪風格
Faithe avatarFaithe2010-03-27
S大講的沒錯啦~只是在一個又臭又長的句子中全部都是"的",看
了會很傻眼就是了XD 還有一個經典:我們的習知=他們的"以往"~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0-04-01
k大提的幾件文字上看來都是大陸人撰寫或翻譯的
Isla avatarIsla2010-04-03
我翻譯時倒是很喜歡用"係/之/亦/於"之類的XDDD,例如"與A連接
Quanna avatarQuanna2010-04-04
台灣人習慣「該」來「該」去,大陸人習慣「所述」來「所述
」去
Selena avatarSelena2010-04-09
/涉及A"(大陸) 我都喜歡翻成"連接於A/有關於A"XDDD
Carol avatarCarol2010-04-10
台灣翻譯成"該"應該是對應日文的"kono"/"toukai",所述是對應
Edith avatarEdith2010-04-11
日文的"上記"~
大過大陸也會混用就是了~一切看大陸譯者的爽度~~~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0-04-11
有時候玩文字遊戲其實蠻好玩的,中文本身也蠻有意思的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0-04-16
不過台灣大陸之間好像沒有互相承認優先權!?
Liam avatarLiam2010-04-20
優先權問題還在想辦法解決中吧..
Ethan avatarEthan2010-04-21
我們當然說是國外優先權 但對岸可不會接受
聽說可能會提出特殊的優先權承認方法
Noah avatarNoah2010-04-22
是一國兩制嗎 還是最惠國待遇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