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不知道這個問題能不能在這邊問~
我朋友最近接到國稅局的通知~
說他們把我朋友一家子93年度的報稅資料弄不見了~
等於變成沒憑證~國稅局說法是說這樣需要補稅~
說他們那時填寫的報稅金額等於是亂填~
要他們趕快把那時候的報稅資料再寄回去~
可是在資料還沒寄回去的時候~國稅局就把稅金給扣了~
也沒告知~也沒寄個通知書~
現在問題就來了~93年度的報稅資料要怎麼找~
很多都沒辦法補辦了~
加上國稅局又先把錢扣走了~補資料還有意義嗎?
我朋友現在在煩惱要怎麼補辦那堆資料~
不知道還能不能補齊~
想請問國稅局這樣的做法是對的嗎??
資料如果補不齊全該怎麼辦呢?要怎麼補呢~
謝謝大家幫我解答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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