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65歲以上可免交健保費(6%稅率者)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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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這個消息

98年1月起
臺北縣65歲以上老人 (設籍滿1年以上,年滿65歲以上者,且本人或申報其為受扶養人之
納稅義務人之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百分之6%以下者。)
可免交健保費

一年可以省7908元
所以在算扶養時
別忘了把這個錢算進去

98年要不要繳是看97年報的稅
也就是96年的收入
符合資格的記得檢查有沒有免費哦..

ps
台北市的資格比較寬,而且從85.8就開始了
臺北市65歲老人、年滿55歲之原住民 (一、98年1月1日前年滿65歲老人或年滿55歲之原住
民,且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1年者。二、老人或申報該老人為受扶養人之納稅義務人
,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1%
者。三、未獲其他政府機關健保費自付額之全額補助者。)

以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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