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節稅 注意扶養親屬資格 - 稅務

By Ula
at 2009-05-22T22:58
at 2009-05-22T22:58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akakapo (缺了些什麼的人生)》之銘言:
: http://tinyurl.com/pn8cpr
: 想節稅 注意扶養親屬資格
: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 許多納稅人......
:
: 利用憑證上網下載,或到國稅局查調所得資料,若漏報扣繳所得,官員說,使用網路申
: 報的民眾只需補稅不用罰鍰;如果不是網路申報,至少得罰所漏稅額的0.2倍。
: 【2009/05/18 聯合報】
:
上述新聞報導,基本上昭穎兄所寫正確,但有可能會使部分納稅人疏忽,誤以為
只要是使用網路申報所得稅,縱使漏報所得,只需補稅不用罰鍰。
其實,依據《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 3 條規定:
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未申報或短漏報所得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免予處罰:(略)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依所得稅法第一百十條規定應處罰鍰案件,有下列
情事之一者,免予處罰:
一、納稅義務人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結算申報,其經調查核定短漏報之課稅
所得,符合下列情形:
(一)屬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或信託行為之受託人依法應彙報稽徵機關
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不包括執行業務所得格式代號 9A
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
報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財產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
憑單之所得資料。
(二)屬納稅義務人依規定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或稽徵機關查詢,而該
機關未能提供之所得資料。
二、納稅義務人未申報或短漏報之所得不屬前款規定情形,而其經調查核
定有依規定應課稅之所得額在新臺幣二十五萬元以下或其所漏稅額在
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且無下列情事之一:
(一)夫妻所得分開申報逃漏所得稅。
(二)虛報免稅額或扣除額。
(三)以他人名義分散所得。
前項第一款規定自九十五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適用之。
========================= 用白話說 =================================
一、必須是納稅人使用網路辦理申報,且其短漏報之所得,係:
(一)屬扣、免繳憑單之所得資料。且係:
(二)納稅人向稽徵機關查詢,而該受理查詢機關未能提供。
換句話說,倘若納稅人所漏報之所得係屬非扣繳所得資料,或係執行業務所得
資料,則不在補稅免罰之列。
或:
二、漏報所得在25萬元以下或漏稅額在1.5萬元以下。且無(一)夫妻分開申報(二)(三)
...等情事。亦可補稅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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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tinyurl.com/pn8cpr
: 想節稅 注意扶養親屬資格
: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 許多納稅人......
:
: 利用憑證上網下載,或到國稅局查調所得資料,若漏報扣繳所得,官員說,使用網路申
: 報的民眾只需補稅不用罰鍰;如果不是網路申報,至少得罰所漏稅額的0.2倍。
: 【2009/05/18 聯合報】
:
上述新聞報導,基本上昭穎兄所寫正確,但有可能會使部分納稅人疏忽,誤以為
只要是使用網路申報所得稅,縱使漏報所得,只需補稅不用罰鍰。
其實,依據《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 3 條規定:
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未申報或短漏報所得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免予處罰:(略)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依所得稅法第一百十條規定應處罰鍰案件,有下列
情事之一者,免予處罰:
一、納稅義務人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結算申報,其經調查核定短漏報之課稅
所得,符合下列情形:
(一)屬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或信託行為之受託人依法應彙報稽徵機關
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不包括執行業務所得格式代號 9A
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
報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財產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
憑單之所得資料。
(二)屬納稅義務人依規定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或稽徵機關查詢,而該
機關未能提供之所得資料。
二、納稅義務人未申報或短漏報之所得不屬前款規定情形,而其經調查核
定有依規定應課稅之所得額在新臺幣二十五萬元以下或其所漏稅額在
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且無下列情事之一:
(一)夫妻所得分開申報逃漏所得稅。
(二)虛報免稅額或扣除額。
(三)以他人名義分散所得。
前項第一款規定自九十五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適用之。
========================= 用白話說 =================================
一、必須是納稅人使用網路辦理申報,且其短漏報之所得,係:
(一)屬扣、免繳憑單之所得資料。且係:
(二)納稅人向稽徵機關查詢,而該受理查詢機關未能提供。
換句話說,倘若納稅人所漏報之所得係屬非扣繳所得資料,或係執行業務所得
資料,則不在補稅免罰之列。
或:
二、漏報所得在25萬元以下或漏稅額在1.5萬元以下。且無(一)夫妻分開申報(二)(三)
...等情事。亦可補稅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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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Zenobia
at 2009-05-26T11:34
at 2009-05-26T11:34

By Charlotte
at 2009-05-31T09:24
at 2009-05-31T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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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我這情形 第一次報稅@@"

By Xanthe
at 2009-05-22T21:40
at 2009-05-22T21:40
請問稅金多少以下就免繳了呢?

By Aaliyah
at 2009-05-22T17:58
at 2009-05-22T17:58
勞健保費V.S.標準扣除額?

By Yuri
at 2009-05-22T17:11
at 2009-05-22T17:11
有關醫療收據...

By Dorothy
at 2009-05-22T16:44
at 2009-05-22T16:44
夫妻合併申報,扶養親屬的問題

By Valerie
at 2009-05-22T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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