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 誤用夫妻合併申報 被罰虛報免稅額 - 稅務

By Yedda
at 2009-05-23T01:00
at 2009-05-23T01:00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smartget (小心!豬來報仇了.....)》之銘言:
: 想拜託板上的稅務達人幫幫我...
: 小弟我97.1結婚, 結果在申報96年所得稅時一時疏忽用夫妻合併申報
: 結果今年四月的時候收到一張公文
: 稅徵機關指稱小弟我是虛報免稅額
: 除了必須補稅之外, 還要被處罰一倍的稅額
: 害我不但要多繳一萬多塊
: 還被說是"虛報"免稅額....心裡真的很不爽
: 小弟我平時奉公守法,連闖個紅燈的勇氣都沒有
: 何況是"虛報"免稅額呢??
: 我根據公文上的電話打去詢問, 那個承辦人員居然說就算是不小心報錯也要罰
: 還說我就算去申訴也沒用, 一定不會過的....
: 結果我今天看報紙, 上面說好像是"故意"虛報免稅額才要罰一倍
: 但是我明明就是新婚一時搞不清楚才報錯的, 一點都不是故意
: 現在我強烈懷疑那個承辦人員唬弄我
: 後來核定的罰單下來, 要我6/6-6/18之間去繳錢
: 小弟我想拜託板上的各位稅務達人
: 要怎麼樣才能幫小弟我洗刷冤屈呢.....謝謝.....
: "虛報"免稅額.....唉.....好大的帽子.....小弟承擔不起....
: 麻煩大家了.....謝謝
可能很難了說
因為即使你不是故意的,但很難認定你沒過失啊.
所謂過失是指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就成立過失(記得是在刑法上的定義)
因此,你在報稅時本來就應該要注意稅法的規定,這是應注意的部份,也就是所謂的注意義務
再者,以現在的環境狀況而言,應該很難找到你無法注意的理由,因為你識字,有受過教育
稅法又是公開很容易取得,也可以打電話或跑到國稅局問...
所以,就當是學費吧
換個角度想,如果每個人都用和你相同的理由,
那國稅局要多少人力來查呢,
大家一直要政府精簡,卻又不依規定行事,而增加政府部門的負擔
這樣的話,有可能精簡嗎,你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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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拜託板上的稅務達人幫幫我...
: 小弟我97.1結婚, 結果在申報96年所得稅時一時疏忽用夫妻合併申報
: 結果今年四月的時候收到一張公文
: 稅徵機關指稱小弟我是虛報免稅額
: 除了必須補稅之外, 還要被處罰一倍的稅額
: 害我不但要多繳一萬多塊
: 還被說是"虛報"免稅額....心裡真的很不爽
: 小弟我平時奉公守法,連闖個紅燈的勇氣都沒有
: 何況是"虛報"免稅額呢??
: 我根據公文上的電話打去詢問, 那個承辦人員居然說就算是不小心報錯也要罰
: 還說我就算去申訴也沒用, 一定不會過的....
: 結果我今天看報紙, 上面說好像是"故意"虛報免稅額才要罰一倍
: 但是我明明就是新婚一時搞不清楚才報錯的, 一點都不是故意
: 現在我強烈懷疑那個承辦人員唬弄我
: 後來核定的罰單下來, 要我6/6-6/18之間去繳錢
: 小弟我想拜託板上的各位稅務達人
: 要怎麼樣才能幫小弟我洗刷冤屈呢.....謝謝.....
: "虛報"免稅額.....唉.....好大的帽子.....小弟承擔不起....
: 麻煩大家了.....謝謝
可能很難了說
因為即使你不是故意的,但很難認定你沒過失啊.
所謂過失是指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就成立過失(記得是在刑法上的定義)
因此,你在報稅時本來就應該要注意稅法的規定,這是應注意的部份,也就是所謂的注意義務
再者,以現在的環境狀況而言,應該很難找到你無法注意的理由,因為你識字,有受過教育
稅法又是公開很容易取得,也可以打電話或跑到國稅局問...
所以,就當是學費吧
換個角度想,如果每個人都用和你相同的理由,
那國稅局要多少人力來查呢,
大家一直要政府精簡,卻又不依規定行事,而增加政府部門的負擔
這樣的話,有可能精簡嗎,你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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