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有一個藥物X,會在人體細胞中trigger A, B, and C pathways
A對病人的心臟performance有好處
但B和C各會慢性傷害腎臟跟腦,而導致X在臨床上不會受歡迎。
所以只patent『可以治療心臟的藥物X』不太有應用價值。
但是,我可不可以很卑鄙的patent
『一種trigger A但是不trigger B and C的藥物--用於治療心臟病』,即使我還沒
辦法不trigger B and C,只有show出X可以trigger A然後心臟就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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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對病人的心臟performance有好處
但B和C各會慢性傷害腎臟跟腦,而導致X在臨床上不會受歡迎。
所以只patent『可以治療心臟的藥物X』不太有應用價值。
但是,我可不可以很卑鄙的patent
『一種trigger A但是不trigger B and C的藥物--用於治療心臟病』,即使我還沒
辦法不trigger B and C,只有show出X可以trigger A然後心臟就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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