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比賽的專利問題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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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賽團隊應保證其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對外公開發表。參賽
作品若與他人產生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參賽者應自行解決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
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將有權追回已頒發
之獎金及獎項。
3.參加競賽者作品之相關資料延遲交件者,取消資格。
4.進入決賽的作品,茂迪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其著作權的優先購買權(first right of
refusal )。
5.所有得獎者應放棄對於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且基於宣傳需要,主辦
單位對於入選作品擁有攝影、報導、展出及在其它媒體、刊登作品之權利。
6.得獎隊伍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
7.如有以上未盡事宜,視當時狀況共同商議之。


請問以上7點所代表的意思。
我是參賽者,怕自己的IDEA會被該主辦單位盜用和自己將來的著作權和專利權會輕易的
和該公司共享。

所以有打算,先投遞申請專利(但不公開),然後參加比賽,若一切順意,有得名
公司也想商品化,就和該公司簽專利金。

阿假若有糾紛,再以先前投遞的專利,作為訴訟的證據。

請問各位,我這樣的做法合理嗎? 會不會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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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mian avatarDamian2010-02-05
著作財產權我知道可以轉移,但人格權可以放棄?
Ivy avatarIvy2010-02-06
條文中有著作權的相關約定 暫時沒看到有關專利權的規定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02-09
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 @@
Madame avatarMadame2010-02-12
約定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這樣講比較不會誤解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0-02-15
不行使公開發表、不行使姓名表示、不同一性維持(防修改)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02-16
此外,專利保護的標的跟著作權不同
Noah avatarNoah2010-02-16
專利和著作權保護對象不同喔
Ina avatarIna2010-02-21
比賽只說 合理利用著作, 著作權和專利權還是原作者的呀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0-02-25
只是公開日期, 那些影響專利申請日新穎性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