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股東投資抵減 仍達120億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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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林全昨(21)日在一場演講會上指出,未來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將朝只提供營利事

業租稅獎勵優惠,不再對個人股東提供減免獎勵。財政部指出,產升條例提供給個人及法

人股東的投資抵減稅額,在91年度仍高達120億元,目前股東投抵稅額已經採取二年降低

一個百分點的自然調降做法,是否提前在98年產升施行屆滿前取消,要看政策決定。

根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目前個人股東享有的投資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重要科技事

業、重要投資事業與創業投資事業的股東投資抵減優惠。個人可以其取得上述公司股票價

款10%限度內,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10%的抵稅額依法每二年調降一個百分點,到今年其

抵減率已經降為8%。

依據財政部賦稅統計年報統計,91年度個人股東投資抵減稅額仍在10%的水準時,全年經

由股東申報抵掉的個人所得稅額約有120餘億元。

財政部官員表示,個人股東投資抵稅額所占的比重,相較法人股東的抵減稅額原本就不高

,在兩稅合一實施後,個人股東已經享有獲配自公司盈餘的股利內含25%所得稅的抵稅權

,加上產升條例每二年下降一個百分點抵減率的趨勢,個人股東的投資抵減稅額,政策上

原本就是要令其自然終止。

由於產升條例到民國98年才會施行屆滿,有關個人的投抵稅額到98年時仍保有5%的抵減率

可以享有,財政部認為,實質上申請個人股東投抵稅額的件數與金額原本就會隨時間而相

對減少,即使提前討論研商取消個人股東的投抵稅額的優惠,應不致有太大的衝擊。

【2004/07/2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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