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繳稅 限本人或配偶信用卡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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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 陳美珍

今年申報92年度綜合所得稅,經計算之後有需要再繳稅的民眾,可以依照所採用的報稅方

式,自由選擇利用現金、支票、存款帳戶、自動櫃員機轉帳或信用卡繳稅。

不同的報稅方式,繳稅的形式也會略有不同。選擇以傳統手寫或二維條碼方式報稅的民眾

,可以有五種繳稅方式:

一、現金繳稅: 民眾需填寫自繳稅款繳款書,到代收稅款處以現金繳納後,再將繳款書證

明聯黏貼在結算申報書上,一併申報綜合所得稅。

二、支票繳稅:民眾應檢附填妥並已自行向金融機構提出票據交換自繳稅款繳款書證明聯

,連同結算申報書辦理申報。支票發票日不得逾5月31日,發票人非納稅人本人者,納稅

義務人須在支票背面背書。

三、存款帳戶轉帳納稅:民眾可利用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在郵局的存簿儲金、劃

撥儲金帳戶或金融機構的支票存款、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綜合存款帳戶或在外商銀

行開立的新臺幣存款帳戶等,依式填寫「繳稅取款委託書」(非金融機構取款條),加蓋

存款人印鑑章後附在結算申報書內,送交稽徵機關辦理轉帳納稅。

但採二維條碼申報者,應再輸入存款帳號,並在列印後在二維條碼申報書上的繳退稅欄內

加蓋存款人印鑑章,不必再填寫繳稅取款委託書。

四、自動櫃員機辦理轉帳納稅:民眾可持郵局或開辦自動櫃員機轉帳納稅作業金融機構的

金融卡,在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的自動櫃員機,依規定操作方式進行轉帳

納稅。取得交易成功的交易明細表可代替繳款書收據,併同申報書向國稅局辦理申報。

不小心遺失或未取得交易明細表者,可填具切結書另附補登存摺的影本代替。

五、信用卡繳稅:僅限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名義持有的信用卡,且以使用一卡為限。

透過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鍵入持卡人信用卡卡號及有效期限、身分證統一編號、應自繳稅

款等基本資料後,取得發卡機構核發的授權號碼,填載於結算申報書或鍵入申報軟體。

(系列十二)

【2004/05/1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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