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加班的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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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扣繳憑單了

但令我覺得奇怪的是扣繳憑單上薪資所得居然49萬多

因為小弟平常有在紀錄每月薪資明細表

查看紀錄下:96年12月至97年11月薪資明細表上免稅加班總額有8萬多

總薪資(沒扣掉勞健保費)不到54萬

54萬-8萬=46萬,我應該要呈報的頂多到46萬吧

我懷疑公司居然把免稅加班也都加進去了

這樣稅金差了2000多耶

請教各位我是該照扣繳憑單上申報

還是報46萬就好呢? 會不會有什麼後果阿?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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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llum avatarCallum2009-03-28
有年終嗎@@a
Quanna avatarQuanna2009-03-29
當然要依扣憑的數字申報啊,公司就是報這個數字給國稅局的
Jacob avatarJacob2009-04-01
除非你去公司請公司改正,送國稅局更改數字。
實際所得是96年1月至96年12月的所得哦,以入帳時間為準。
Xanthe avatarXanthe2009-04-03
有疑惑,可以去問公司,但是問之前自己要先算對 XD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09-04-03
公司給的扣繳憑單記載是96年12月~97年11月所得...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9-04-06
難道印錯了?
Freda avatarFreda2009-04-09
入帳時間請看你的存褶最準。你們是月初才發上個月的薪資嗎
Quanna avatarQuanna2009-04-12
是阿
Damian avatarDamian2009-04-14
就算給你多加薪資,也要注意看你的投保薪資有無增加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09-04-18
96年12月~97年11月所得沒錯,因為都是在97年發的,依給付年度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