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期 新法 VS 舊法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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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athcustom (我是如此幸運)》之銘言:
: 我來打臉了
唉~是來「被」吧。

: 根據現行審查基準(2013版)第2篇第3章2-3-22頁
: 4. 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之例外
: 4.1 前言

申請專利之發明於申請前,申請人有因實驗而公開、因於刊物發表、
因陳列於政府主辦或認可之展覽會及非出於其本意而洩漏者等情事之一,
使該發明的技術內容於申請前已見於刊物、已公開實施或已為公眾所知
悉,而能為公眾得知者,申請人應於事實發生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敘
明事實及有關之期日,並於指定期間內檢附證明文件,則與該事實有關
之技術內容不作為判斷使申請專利之發明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之先前技
術。前述之六個月期間,稱為優惠期。

再跟我念一次,沒公開就沒優惠。

: 根據現行審查基準,我的理解是沒錯的,您的意見是?
: 1) 審查基準在放屁
: 2) 我看的審查基準是陰間版的
: 3) 您記錯了
: 4) 您在說的是舊版審查基準,所以我們的討論基礎不同?
5)你的理解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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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3-07-11
金屬板公開(有優惠)所以不能核駁鉛板的進步性= =
Erin avatarErin2013-07-12
感覺T大跟D大是在雞同鴨講 說的話沒有交集 XDDDDD
Isla avatarIsla2013-07-16
t大是對的
Sarah avatarSarah2013-07-21
對應原問,發明公開A+B+C(優惠期),申請範圍獨立項A+B+c1
Yedda avatarYedda2013-07-25
不過想跟t大確認,若A+B+C(獨立項),A+B+c1(附屬項),此時
Connor avatarConnor2013-07-28
若A+B+C具備進步性要件,此時A+B+c1會是否具進步性要件?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8-02
V大,照你們這樣講所以審查基準我標顏色那一段是?
Lily avatarLily2013-08-04
這要請問d大對所謂的"事實"的認定範圍是否一對一對應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08-08
p大的問題是金屬板 vs. 鉛板(我為這並不對應),
但如果claim獨立項有放入金屬板,附屬項是鉛板,這又不同
Andy avatarAndy2013-08-12
問題在於進步性判斷,若A+B+C不具進步性(有其他引證),那
A+B+c1具備進步性?
George avatarGeorge2013-08-15
這樣解釋邏輯上不通= =
法理要有邏輯上的一致性的話,金屬板自當與鉛板對應
Liam avatarLiam2013-08-15
回到原題,如果獨立項有A+B+C金屬板(對應公開),附屬項是
Dora avatarDora2013-08-16
A+B+c1(鉛板),在無害公開的概念下,當然不能拿發明人公開
的內容當作引證
George avatarGeorge2013-08-21
但是若是單就舊版審查基準則只有寫新穎性,在那種狀況
Jacob avatarJacob2013-08-25
下審查委員的核駁才是有理的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3-08-25
同意V大 ,舊法只含新穎性,所以如果拿公開事件配合
金屬板可簡易替換為鉛板進行組合,可以進步性核駁
Emma avatarEmma2013-08-27
但是新法優惠期包含新穎性與進步性,若鉛材質只是
單純進行替換,我覺得無法拿事前公開的事件來核駁
且優惠期主張有理由
Joseph avatarJoseph2013-08-27
我覺得這樣說似乎超過法條所述範圍
Thomas avatarThomas2013-09-01
在新穎性的基礎下才能判斷進步性,如果沒有新穎性的基礎,
Lily avatarLily2013-09-02
這樣替換我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