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64條之規定與照會之關係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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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各位

本人於前年申請理賠時(非胃相關疾病),被發照會說

我投保時有去小診所看病,保險公司判定胃炎

然後發了一個照會說,我的醫療險,以後胃相關疾病不理賠

後來我寫拒簽,並寫原因,保險公司也沒有給回應

過了一年之後(最近),我去問關於胃相關疾病不理賠的這份照會的事

保險理賠人員最後回說,根據保險法64條,一個月內沒有行使解約權

所以那份照會也跟著無效

請問,這份胃相關疾病不理賠的照會,真的自動無效嗎?

那麼以後我得到胃相關疾病,會不會又拿這份照會說之前有發過照會

所以拒絕理賠呢?

雖然前年申請的理賠有賠,但是對於一個買醫療險的人來說

我保了,有病就要賠,而且是保險公司自己認定是胃炎,當時我去看是感冒而已

故,想問大家,是不是如理賠人員所說的,我寫簽拒之後

保險公司一個月內沒有行使解約權,所以照會自動無效

還是說,其實照會並沒有自動無效,以後得到胃相關疾病自動不理賠呢?

或是使用

保險法 51 條:

保險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者,其契約無效。

來壓我不理賠呢?

註:當時投保到申請理賠,不到二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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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na avatarIna2013-11-18
保64指的是保險公司得知後一個月內不行使解約權就無效
所以的確是無法再解約,但依然可以不賠既往症
現在的關鍵其實是在,你當初去看感冒的病歷上面寫啥?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3-11-21
如果上面的確有胃炎的紀錄,日後那的確可以不賠胃炎
Hedda avatarHedda2013-11-24
但你說胃部相關疾病不理賠就不見得,舉例如胃潰瘍
跟胃炎之間不見得有直接相關,所以保險公司也無法用
既往症不賠的理由拒絕理賠。 但可能有得吵,
Selena avatarSelena2013-11-28
因台灣理賠人員的醫學專業知識認知有時不太足夠。
Thomas avatarThomas2013-11-29
所以關鍵其實是在,看感冒的醫療院所,紀錄的病歷內容
Ethan avatarEthan2013-12-02
不是壓理賠,從51條127條 & 醫療險條款疾病定義中
投保前以發生 & 正在發生的疾病本來就不在保障範圍內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12-06
理賠人員沒說錯,過一個月沒舉約就失去解約權
但不代表變成可以理賠
假如是這樣,那你當初沒簽的時候保險公司就直接解約了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3-12-06
話說,當初那個不會是胃腸型感冒吧
Agnes avatarAgnes2013-12-07
新要約?
我想看照會單內容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12-11
就算真的胃炎 確定是=復發=嗎@@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3-12-13
亂猜 ~~~ 是數字保險公司? 這類事情客戶碰過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12-15
一樣客戶沒簽,但保險公司也沒解約,所以其實是嚇不懂的?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3-12-17
但客戶的狀況是跟診所確認過沒有保險公司說的情形
Agatha avatarAgatha2013-12-20
今年胃炎完全治癒後明年又得胃炎是既往症?別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