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想想到的 - 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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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F98 (KOF98)》之銘言:
: 社會上如果有人被傷害......
: 比如說 A打爆B的頭好了
: B遭受損失
: 但是A也即將付出代價 就是被抓起來
: 不過......把A抓起來這個動作
: 也讓A遭受損失 也就是說 整個社會又遭受了一次損失
: 如果不抓他 就只有B的損失......
: 就經濟學角度來看 是不是不抓A 社會福利反而會比抓他還高 ???

建議原po可以看<<經濟學與法律的對話>>

作者 David Friedman 也就是 Milton Friedman 的兒子

至於這個問題

如果不給A懲罰 則政府以及法律就釋放出了

打爆別人的頭無罪 不會付出代價

這樣不只 A 甚至是 BCDEF..... 都有可能會去打爆 ABCDEF..... 的頭

這時候損失就會很慘重了

現實例子如

某報導指出抓女性胸部10秒無罪

這就導致之後性騷擾案例因此增加

雖然事實不是性騷擾無罪 而是檢察官法條引用錯誤

但是還是釋放出了不好的訊息 導致這樣的結果

所以簡言之

法律不能單純看某個判例是否會造成社會損失

還要去考慮到對潛在犯罪者的嚇阻作用 以減少未來可能的損失

(題外話:其實這本書我還沒看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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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ith avatarEdith2008-08-29
原po真的是亂想 犯法無罪以後大家都有樣學樣
Gary avatarGary2008-08-31
不懲罰A的前提只能成立在非蓄意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