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使用個資 3公司遭罰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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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使用個資 3公司遭罰 列印本頁
【國內財經】2012-03-08 20:04:34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8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遠雄人壽從第一保經、萬榮保經取得
未經當事人同意的個資,進行電話行銷,共處3家公司或公司負責人新台幣130萬元罰鍰,
且遠雄人壽停止電銷1個月。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民眾接到遠雄人壽的電話行銷時,發現從來沒與遠雄人
壽往來,不知為何會被行銷,因此向金管會檢舉。

經金管會調查,是民眾與第一保險經紀人公司買過保單,第一保經與萬榮保經是關係企業
,所以萬榮公司輕易取得第一保經個資。同時,萬榮公司又與遠雄人壽有業務合作關係,
遠雄人壽才取得第一保經、萬榮保經的客戶個資。

金管會表示,根據統計,受害的個資共有225筆。

金管會表示,根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保險法及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規定,各處第
一保經、萬榮保經60萬元罰鍰、遠雄人壽負責人10萬元、並且遠雄人壽停止電話行銷業務
1個月。1010308




想法評論:

遠雄規模最大,罰金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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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2-03-17
停止電銷業務1個月這個比較痛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2-03-20
超級痛!
Ethan avatarEthan2012-03-23
有點規模的電銷通路 一天保費收入就不止百萬了
如果可以選擇 我想遠雄會很樂意被多罰點錢來交換電銷通
Agnes avatarAgnes2012-03-27
路不被停止招攬一個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