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蘋果專利大戰,勝負在華盛頓游說 - 專利
By Anthony
at 2012-10-04T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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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hinese.joins.com/big5/article.do?method=detail&art_id=93157
三星‧蘋果專利大戰,勝負在華盛頓游說街上就已見分曉
姜南圭 記者 2012.10.04 08:26
三星電子與蘋果之間的專利訴訟最近進入了典型的以牙還牙(tit-for-tat)的狀態。蘋果
認為今年8月法院評審團裁決三星電子賠償10億美元(1萬1150億韓元)太少,從而向法院
要求增加賠款金額。三星也針鋒相對,將蘋果最近推出的新機型iPhone5也包含到了今年4
月提起的專利侵權訴訟中。兩家公司之間專利戰爭的戰線正逐漸擴大。
那麽對於這場戰爭,三星有無勝算呢?韓國國內專利專家擔心,由美國普通民眾組成的陪
審團面對這場官司可能很難保持中立。也就是說,三星可能還會像今年8月份一樣被裁決
敗訴。事實上,蘋果、穀歌、微軟(MS)等美國信息技術(IT)巨人為了使知識產權的相
關法律更有利於自己,都投入了巨額資金用於公關國會,更改法律。而三星並不具備這一
條件。
美國政治資金監督組織“責任政治中心(CRP)”消息稱,從2011年開始至今年9月17日,
蘋果、穀歌和微軟用於“合法”游說國會的資金各有323萬美元(約合36億145萬韓元)、
1847萬美元(約合205億9405萬韓元)和1113萬1000美元(約合124億1106萬韓元)。這些
錢除了用來游說國會修正「知識產權法」之外,還用來游說修改「稅法」、「通訊法」和
「通商法」等,使相關法律有利於自家公司。
“責任政治中心”方面分析稱“2000年以後,蘋果等公司的游說活動(以件數為標準計算
)開始偏向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事實上,這三家公司為知識產權而進行的游說在公司所
有游說活動中所占分量都是數一數二的。
相反,三星在這段時間內用於國會游說的資金僅有14萬美元(約合1億5600萬韓元)。即
使與美國IT企業中游說資金相對較少的蘋果相比,也只有不到5%的水平。如果說與美國本
土企業沒有可比性,那麽我們可以來看同為外資企業的日本索尼,索尼在同一時期內用於
游說的資金高達531萬4000美元,幾乎是三星的38倍還多。
那麽三星用於游說的這些資金都用在了什麽地方呢?三星的游說活動主要集中與美國廣播
通訊、環境和通商貿易等問題上,在知識產權問題上連一分錢都沒有投入。而在索尼的游
說活動中,所占比重最大的就是知識產權保護。
三星正在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美國法律專業雜誌「美國法(American Law)」最近稱“
蘋果的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生前最重視的知識產權就是商業外觀(
Trade Dress)”,指的就是包含產品外觀、感覺等在內的總體性知識產權。今年8月,蘋
果就是以此為依據,在評審團裁決中擊敗三星,裁決三星侵犯了蘋果的知識產權。
路透社(Reuter)表示“早在1946年製定的「商標法」中,就包含有商業外觀的相關條款
,但一直未受重視”,“蘋果從是多年以前開始針對議員展開游說活動,不僅使這條規定
重新得到重視,而且還進一步強化了相關內容”。也就是說,今年8月份三星的慘敗並不
是簡單輸在了法院,而是一早在美國華盛頓說客(lobbyist)街“K街”上,就注定了這
一結局。
世界經濟研究院的理事長司空壹表示“在美國,游說是合法的商業活動”,“三星等企業
已經成為了全球規模的企業,必須在游說活動上加大投入,才能在世界最大的美國市場上
取得成功”。
☞K街
美國華盛頓特區橫貫東西的中心大道之一,開車在這條街道上朝西南方向行駛10多分鍾就
會到達議事堂,這裏密布著蘋果、穀歌、波音等全球規模企業開設在華盛頓的事務所和游
說公司,僅活動在這一帶的說客就有3萬餘人,每年用於合法游說的資金高達21億美元(
約合2萬3410億韓元)。各大企業、利益團體、市民組織等都會以此地為中心展開游說活
動,甚至有“立法市場”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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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蘋果專利大戰,勝負在華盛頓游說街上就已見分曉
姜南圭 記者 2012.10.04 08:26
三星電子與蘋果之間的專利訴訟最近進入了典型的以牙還牙(tit-for-tat)的狀態。蘋果
認為今年8月法院評審團裁決三星電子賠償10億美元(1萬1150億韓元)太少,從而向法院
要求增加賠款金額。三星也針鋒相對,將蘋果最近推出的新機型iPhone5也包含到了今年4
月提起的專利侵權訴訟中。兩家公司之間專利戰爭的戰線正逐漸擴大。
那麽對於這場戰爭,三星有無勝算呢?韓國國內專利專家擔心,由美國普通民眾組成的陪
審團面對這場官司可能很難保持中立。也就是說,三星可能還會像今年8月份一樣被裁決
敗訴。事實上,蘋果、穀歌、微軟(MS)等美國信息技術(IT)巨人為了使知識產權的相
關法律更有利於自己,都投入了巨額資金用於公關國會,更改法律。而三星並不具備這一
條件。
美國政治資金監督組織“責任政治中心(CRP)”消息稱,從2011年開始至今年9月17日,
蘋果、穀歌和微軟用於“合法”游說國會的資金各有323萬美元(約合36億145萬韓元)、
1847萬美元(約合205億9405萬韓元)和1113萬1000美元(約合124億1106萬韓元)。這些
錢除了用來游說國會修正「知識產權法」之外,還用來游說修改「稅法」、「通訊法」和
「通商法」等,使相關法律有利於自家公司。
“責任政治中心”方面分析稱“2000年以後,蘋果等公司的游說活動(以件數為標準計算
)開始偏向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事實上,這三家公司為知識產權而進行的游說在公司所
有游說活動中所占分量都是數一數二的。
相反,三星在這段時間內用於國會游說的資金僅有14萬美元(約合1億5600萬韓元)。即
使與美國IT企業中游說資金相對較少的蘋果相比,也只有不到5%的水平。如果說與美國本
土企業沒有可比性,那麽我們可以來看同為外資企業的日本索尼,索尼在同一時期內用於
游說的資金高達531萬4000美元,幾乎是三星的38倍還多。
那麽三星用於游說的這些資金都用在了什麽地方呢?三星的游說活動主要集中與美國廣播
通訊、環境和通商貿易等問題上,在知識產權問題上連一分錢都沒有投入。而在索尼的游
說活動中,所占比重最大的就是知識產權保護。
三星正在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美國法律專業雜誌「美國法(American Law)」最近稱“
蘋果的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生前最重視的知識產權就是商業外觀(
Trade Dress)”,指的就是包含產品外觀、感覺等在內的總體性知識產權。今年8月,蘋
果就是以此為依據,在評審團裁決中擊敗三星,裁決三星侵犯了蘋果的知識產權。
路透社(Reuter)表示“早在1946年製定的「商標法」中,就包含有商業外觀的相關條款
,但一直未受重視”,“蘋果從是多年以前開始針對議員展開游說活動,不僅使這條規定
重新得到重視,而且還進一步強化了相關內容”。也就是說,今年8月份三星的慘敗並不
是簡單輸在了法院,而是一早在美國華盛頓說客(lobbyist)街“K街”上,就注定了這
一結局。
世界經濟研究院的理事長司空壹表示“在美國,游說是合法的商業活動”,“三星等企業
已經成為了全球規模的企業,必須在游說活動上加大投入,才能在世界最大的美國市場上
取得成功”。
☞K街
美國華盛頓特區橫貫東西的中心大道之一,開車在這條街道上朝西南方向行駛10多分鍾就
會到達議事堂,這裏密布著蘋果、穀歌、波音等全球規模企業開設在華盛頓的事務所和游
說公司,僅活動在這一帶的說客就有3萬餘人,每年用於合法游說的資金高達21億美元(
約合2萬3410億韓元)。各大企業、利益團體、市民組織等都會以此地為中心展開游說活
動,甚至有“立法市場”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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