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重複扶養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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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na
at 2014-01-04T23:45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youngice (youngice)》之銘言:
: 這個禮拜接到 國稅局的行政訴訟文書 讓我這個小家庭混亂了一下
: 以為發生了什麼天大的問題 沒想到是補稅通知
: 是我的另外一位親屬 也申報了外祖母扶養 導致我要補稅
: 一開始也來版上搜尋了 /扶養 //重複 似乎好像除了繳稅以外別無他法
: 但是在跟國稅局幾次溝通 申訴後 有其他的方式
: 因為外祖母主要是由我母親就近照顧 所以那位親屬同意放棄扶養節稅的權力
: 所以只要他先到當地的國稅局稽徵處 填寫放棄扶養
: 之後我再到自己當地的國稅局 填寫扶養的單子 那這次的補稅就可以免了
: ------
: 另外我也在版上看到 重複扶養 是先報先贏
: 可是去年的報稅也是我先報的
: 詢問國稅局人員 也表示沒有先報先贏
: 另外詢問重複申報最後為什麼要刪掉我的報稅
: 也無答案 或者是 標準SOP
: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這樣?
: 小小心得 分享一下


並非先報先贏,還是必須審酌事實,茲轉錄北區國稅局行政救濟案例一擇供參: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復查決定書》

申請人:000         
住 址:000

申請人因97年度綜合所得稅事件,不服本局原核定,申請復查,茲經復查決定如下:

  主  文
復查駁回。

事 實
申請人9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扶養子女000君及000君2人免稅額新臺幣(下同)154,000元,經本局花蓮縣分局以其母000君已列報扶養,予以剔除,核定綜合所得總額2,027,605元,綜合所得淨額1,467,912元,補徵應納稅額32,340元。申請人不服,申請復查。

理 由

一、按「按前四條規定計得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下列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之餘額,
為個人之綜合所得淨額:一、免稅額:納稅義務人按規定減除其本人、配偶及合於
下列規定扶養親屬之免稅額……(二)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
,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因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為所得稅法第
17條第1項第1款第2目所明定。次按「離婚者關於當年度扶養親屬寬減額(現行法
免稅額),得協議由一方申報或分由雙方申報,未經協議者,由離婚後實際扶養之
一方申報。」為財政部66年9月3日台財稅第35934號函所明釋。又「所謂監護,除
生活扶養外,尚包括子女之家庭教育,身心之健全發展及培養倫理道德等習性而言
。」最高法院69年台上字第2597號著有判例。

二、申請人97年度列報扶養子女000君及000君2人免稅額154,000元,原查以系爭
扶養親屬為其母000君列報扶養,乃予剔除。申請人主張其依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判決給付扶養費每名子女各10,000元,2名子女現均由0君申報扶養,其尚須補繳
32,340元,有欠允當云云,查依戶籍資料所載,申請人與000君於97年3月6日經
法院判決離婚,法院裁判000君等2人由母0君監護,次查,000君等2人係與
其母同住,且設同一戶籍,故000君等2人係由母親實際扶養及監護,申請人固有
每月支付扶養費之事實,惟僅係盡扶養義務之一部分,並未提示任何證明其盡保護
教養義務資料,依前揭規定,仍應由實際上負責子女生活起居之母親即0君申報扶
養較符合稅法上規定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立法目的,原核定並無不合,應予維持。

基上論結,本件復查之申請,應認為無理由,爰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決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http://service.ntbna.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1411/5358873516014887380?tag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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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是跨局的複查案件,就比較麻煩,必須經過二局協商確認再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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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盈餘一直搞不懂,請大家幫幫忙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4-01-03T20:06
想請教大家一下 對於公司保留盈餘一直搞不太懂 所以有幾個問題請教大家一下 1.保留盈餘=法定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 如果公司該年度盈餘-前幾年虧損-年度盈餘*17%(營所稅)=保留盈餘 這樣敘述有錯誤嗎? 2.假設公司最後為保留盈餘120萬,(1)那是不是一定就要馬上提撥10%(12萬)的法定盈餘公積? 還是 ...

想請問有關報扶養的問題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13-12-29T17:53
已爬過許多大大們分享的文.. 事情是這樣子.. 記得99年時曾到國稅局報稅..那時對稅務不是相當清楚.. 聽人說可報扶養,母親因離婚目前無謀身能力,僅有一間房屋出租來賺取生活費, 那時我報扶養時未成功,心想可能是房子的關係.. 100年時那時失業無工作證明,未報. 101年時,也就是今年年中時報的..那時又重 ...

請解釋租賃收入補充保費的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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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arb Cronin
at 2013-12-27T15:34
這是我在健保局上看到的發問~我也有這個疑問 出租人與扣費義務人(承租人)約定由扣費義務人負擔租金 之健保補充保險費及租賃扣繳稅額,其補充保險費之費基應如何計算? 健保局回答如下 一、按所得稅法第88條及財政部48台財稅發字第01035號令規定,租賃兩造如約定由承租 人代出租人履行某項納稅義務或代出租 ...

查無申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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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yle
at 2013-12-24T18:43
前些日子收到一封國稅局寄來的信 內如如下: ------------------------------------------ 親愛的納稅義務人,你好: 台瑞101年度總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自行繳納稅款,惟本分局(稽徵所)查無台瑞申報資料, 如台瑞已項稽徵機關辦理結算申報 ,請提供收據聯影本工本分局(稽徵所 ...

列舉扣除額的保險費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3-12-24T08:30
※ 引述《lovekaori (還是會寂寞)》之銘言: : 看過很多資料但依然對列舉扣除額的意思不懂 : 以101年本人申報所得稅為例 : 一般扣除額裡我是選標準扣除額76,000元 : 但是列舉扣除額裡的保險費 : 以2人來算是扣48,000元 : 如果本人及扶養親屬每年繳的保費需要超過多少錢 : 再選擇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