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im這樣修改會產生發明單一性的問題嘛?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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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個中國案

第1項是裝置獨立項

第2~6項是附屬第1項

第7項是方法獨立項

第8~12是附屬第7項

第一次審查意見下來 審委以單一對比文件認為我的Claim 1、2、4不具進步性

一開始我的想法是 把Claim 3、5、6分別加入Claim 1 變成三個新獨立項

但之後想一想 那我這三個獨立項的共同技術特徵是原本的Claim 1

而Claim 1又已被認為不具進步性

這樣的修改方式會不會造成發明單一性的問題?

PS:因為就我的認知 以前不論台灣、日本、中國的審查委員

看各個獨立項的共同技術特徵對比先前技術

好像是比較以新穎性來看

而我Claim 1 有 A + B + C 三個技術特徵 對比文件只有揭露 A + B

C是審委認為以可輕易思及的技術

又請問共同技術特徵的判斷 是以新穎性來看 這樣的觀點是否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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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16-08-05
很有可能會喔。不過可以試著修修看,因為審查員已准了,他
大概不會覺得是額外的負擔,而要你們再拆案。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08-06
通常沒審查的請求項,oa會直接告知。
Zora avatarZora2016-08-10
我覺得不會 因為都審過了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08-10
台灣我常常將未核駁項次改寫成獨立項是可以准的
Steve avatarSteve2016-08-13
但中國沒試過 可以試試看XDD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08-15
理論上是可以再發一次意見,不過有的審委懶得發就會直
接準
Isla avatarIsla2016-08-20
(補充)上面是tw,CN不確定
Andrew avatarAndrew2016-08-21
^^准
Belly avatarBelly2016-08-24
如屬於一個總的發明構思 就符合單一性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08-25
各發明之間需具有一或多個相同或相應的特定技術特徵
Kama avatarKama2016-08-26
因此要看附屬項3,5,6是什麼樣的關係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08-27
但考量費用送送看,小嬸要求分案再分案,也給他賺到點數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09-01
謝謝大家,還是怕再一次OA,要1Wㄟ,所以僅挑某一項加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