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屋租賃的問題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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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對方真狠

你要據理力爭

你都是現金收款,所以會沒有收款資金流程可以核對

那就要用間接證據支持你的主張

如果對方是公司,那可以查登記主管機關的資料,看他是否有遷移營業地址來佐證

如果是個人,可以請鄰居是否作證確認他並無租賃居住事實

以及,請問國稅局承辦員你該如何舉證,若證據薄弱,請求與租客雙方對質,

如果他堅持,你就提出"訴訟解決",相信他沒有居住事實定不敢走訴訟

他剃除9個月租金費用,少了訴訟糾纏,應該不會太吃虧

軟硬兼施,應該不難

重點是你要有決心和耐心(和國稅局、租客周旋),沒那麼困難~


※ 引述《jhnny (jhnny)》之銘言:
:   
:   最近收到補稅單,要補交租賃所得稅
:    當初原本簽約一年(有公証),但是對方只租了二個月多就不租了..
: 所以當初報稅只報那二個多月的收入
: 今天收到通知單,要補報那剩下的九個半月的部份
: 請問,這要提出什麼樣的證明給國稅局
: 還是,只能乖乖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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