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屋租賃的問題 - 所得稅

Table of Contents


  
  最近收到補稅單,要補交租賃所得稅

   當初原本簽約一年(有公証),但是對方只租了二個月多就不租了..

所以當初報稅只報那二個多月的收入

今天收到通知單,要補報那剩下的九個半月的部份

請問,這要提出什麼樣的證明給國稅局

還是,只能乖乖繳稅...


--

All Comments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4-01-09
實際收款證明+退租及退還押金+解約協議
Hedwig avatarHedwig2014-01-14
收現金,且沒有解約證明...
Emma avatarEmma2014-01-14
收現時沒有在契約上簽名嗎
Donna avatarDonna2014-01-16
就照實陳述,我想國稅局會要房客提出租賃支出證明的。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4-01-19
因為房客要列租賃扣除,要負舉證之責。